今年“兩會”以來,新一屆政府在“簡政放權”的疾步快跑引起海內外廣泛關注和好評。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19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再取消和下放32項行政審批,包括取消能源企業發展建設規劃審批、鐵路客貨直通運輸審批、出版單位變更登記等,下放電力業務許可、港澳臺在內地設立獨資醫院審批等。
此前,5月13日,李克強在國務院機構職能轉變動員電視電話會議上宣佈取消和下放133項行政審批等事項。
在當前經濟形勢複雜且不確定因素較多的情況下,“政府之手”不可或缺,但“政府之手”又不可太長,如何通過“簡政放權”激發市場主體創造活力,增強經濟發展內生動力成為新一輪政府職能轉變的核心要務。
的確,這是政府改革的重要內容。因為如果政府職能轉變不到位,政府與市場的關係就難以理順,市場的動力就難以有效釋放。尤其是在微觀經濟層面,各種政府管制、審批等限制性政策措施讓企業難以自由、自主地從事經營和投資活動。
這是本屆政府加快改革決心的體現。“把不該管的微觀事項堅決放給市場、交給社會,該加強的宏觀管理切實加強,做到事前審批要多放,事中事後監管問責要到位。這對促進民間投資、擴大就業、提高企業競爭力、激發經濟社會活力等都是一劑良藥”,李克強總理在清晰的界定著“政府的角色”。
市場期待通過“理順政府與市場的關係”、“理順政府與社會的關係”、“理順各級政府間的關係”實現政府角色的回歸。
當然,在“簡政放權”的過程中,我們需要避免出現三個傾向,一是需要警惕“權力的變相收回”,二是需要防止將政府的部分審批權轉由一些事業單位和行業協會承接,三是需要防止“二政府”的出現。政府要“放得開、管得住“——放得開,就是要把政府的權利放給市場,市場能管的政府不要管;管得住,就是要管住那應該管的,必須管的,還要依法管。事實上,只有把該放的放了,才能騰出手,把該管的管好。
當我們的政府部門在下放審批權力的過程中,一方面積極主動地放掉該放的權,另一方面又認真負責地管好該管的事,我們就能夠切實從“越位點”退出,把“缺位點”補上,做到簡政放權和加強監管齊推進、相協調,以更有效的“管”促進更積極的“放”。
我們相信,隨著政府轉變職能的成效不斷顯現,將極大地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和內生發展動力,推動中國經濟更加健康的發展,使改革紅利惠及最廣大的百姓。
[ 責任編輯:吳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