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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院長被殺案:杜絕弒父悲劇需補“做人”課

2013年05月17日 09:41 來源:廣州日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據報道,5月12日淩晨,河南鹿邑縣法院原院長高天峰和女兒在家遇害,作案嫌疑人不是別人,而是他的親生兒子。

  從雲南大學學生馬加爵兇殘殺害4名同宿舍同學,到復旦大學學生黃洋疑似被室友毒死,再到4月18日清晨張家巷某學院學生符某持刀將同學刺傷,學生校園犯罪已不再是個案。

  從中央到地方,從教育主管部門到學校,對加強校園管理,預防學生校園犯罪的力度在不斷加大,但效果並不盡如人意。由此看來,預防青少年犯罪,缺失的已不僅僅是“管理”,“做人”之課缺失才是根源。

  改革開放後,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城鄉人口頻繁地大面積流動處於常態。留守兒童、留校兒童、寄宿兒童已成為一種生活群體,父母對他們的“身教”幾乎處於空白。即使和父母生活在一起的孩子,多身陷家庭作業之中,孩子與父母溝通交流,變得越來越奢侈,“言教”幾乎斷裂。

  就學校而言,在追求“升學率”壓力下的“應試教育”中,教書和育人受到割裂,重教書輕育人成為普遍現象,最終又把青年人必修的“做人”課推給了社會。

  預防青少年犯罪,給青少年上好“做人”課,需要家庭、學校、社會的共同努力。不僅需要國家在改善流動人口生活及子女就學等方面進行政策上的完善調整,也需要學校切實轉變育人理念,需要家長讓孩子不再“孤獨”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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