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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3幹部偷拍縣委書記受賄被拘 視頻仍未公開

2013年05月17日 07:53 來源:京華時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追蹤報道

  湖南省麻陽縣委書記胡佳武被偷拍案近期補充偵查完結進入公訴程式。3名嫌疑人動機為解決政治待遇、達到提拔的目的,

  今年4月,檢方控以非法使用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罪名,向懷化市鶴城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3人用餐謀劃竊聽飲水機替身“潛伏”

  3名被告每人平均為麻陽縣當地幹部,其中李熠(曾用名:李廳),32歲,係麻陽縣委督查室幹部;楊凡(曾用名:楊帆),33歲,係麻陽縣法院幹部;劉陽,31歲,係麻陽縣公安局綠溪口派出所所長。

  起訴書稱,2012年2月初,上述3人在麻陽縣一餐館用餐時,共同謀劃在縣委書記胡佳武辦公室安裝竊聽、竊照設備,偷拍領導的隱私及違紀視頻,以此要挾領導達到提拔的目的。

  同年2月底至3月初,3被告人共同購置了竊聽、竊照設備,並安裝到一台與胡佳武辦公室同樣型號的飲水機內,並與胡佳武辦公室的飲水機進行了替換。

  2012年3月至10月初,李熠利用劉陽提供的筆記型電腦及上述設備,對胡佳武進行非法竊聽、竊照,並將視頻資料存放于其購買的移動硬碟內。

  2012年國慶節假期,被告人李熠、楊凡再次秘密進入胡佳武辦公室,將胡佳武辦公室的原飲水機與安裝有竊聽、竊照設備的飲水機進行替換。同時,被告人李熠將拍攝的部分視頻資料經剪輯後存放于其購買的MP4中。

  同年10月17日下午,被告人李熠將相關視頻通過MP4播放給胡佳武,同時向胡佳武提出了解決3被告人政治待遇的要求。當晚,胡佳武向懷化市國家安全局報案,後被告人李熠、楊凡、劉陽先後被公安機關抓獲。

  檢方認為,在上述過程中,3被告每人平均起主要作用,均係主犯,應當以非法使用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罪追究刑事責任。

  據了解,今年4月16日,檢方以上述罪名向懷化市鶴城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目前該案尚未開庭審理,3被告人現分別羈押於懷化市兩家看守所。

  被告律師閱卷被拒檢方稱係國家機密

  記者15日聯繫被告人劉陽的辯護律師翟勇,其表示,該案由公安機關移送檢察院後,他曾與經辦檢察官聯繫閱卷事宜,“但經辦檢察官稱該案涉及國家機密,需領導批准才能閱卷”。翟對此表示不解。從本案目前證據來看,並未牽涉上述國家機密。

  翟認為,本案不論事實如何,單純就罪名而言並不成立,該罪要造成嚴重後果才構成罪名,但本案並未造成嚴重後果。翟説,他目前最擔心的是存在外界力量干預此案,希望審判機關能排除干擾,獨立地根據事實和法律處理此案。

  視頻內容仍未公開疑與書記受賄有關

  該案中,3名被告人所偷拍的視頻內容始終被外界關注,但目前這一內容仍未公開。翟勇稱,他後來從法院查閱到卷宗,“作為本案非常關鍵的證據之一,卻看不到任何有關視頻內容的材料,這也是非常奇怪的”。

  作為辯護律師,翟勇曾到看守所接觸過劉陽。“具體的視頻內容,劉陽也沒有告訴我,我只是粗略了解,大概有12段視頻。因為監控的時間比較長,可能是把不同內容剪貼到一起。聽劉陽説,內容和縣委書記涉嫌受賄有關。”

  據翟勇向劉陽了解,案發後曾有紀委人員找過劉陽,估計是調查胡佳武是否有涉嫌違紀違法行為,但結果並未公佈。目前視頻物證已被收繳。起訴書顯示,公安機關起獲的物證包括:電腦一台、移動硬碟一個、攝像頭一個、MP4一個、錄音筆一支,另外還有視聽光碟兩張。

  “劉陽還曾向我表示,如果他認為審判過程有偏袒或不公,出來後會向上控告和陳情。”翟勇説。

  今年1月,記者曾到懷化市紀委採訪。宣教室主任向元榮表示,市紀委並未介入麻陽事件調查,也沒看到過相關視頻。3被告人家屬受訪時也稱沒看過視頻,或不願多談。

  據了解,目前該案受害人胡佳武仍在職,未聽到有被調查的情況,也未聽到有行賄人被處理的消息。 據《南方都市報》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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