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虹雲路橋工程投資發展有限公司7日在當地報紙登載了《公開致歉信》,就所轄天井收費站“五一”期間違規收費一事向社會公開致歉。該公司有關負責人介紹,公司已對收費站主要負責人孫濤給予嚴厲批評和警告,並予以停職處理;公司已安排專人聯繫4月29日收取的7座以下機動車通行費車主,退還所收費用,並將當面道歉。
日前有網友通過微博反映,4月29日駕車途經國道109線呼和浩特市境內十七溝至清水河段的天井收費站時,該收費站沒有執行國家節假日7座以下機動車免費通行規定,照常收取小轎車10元過路費。
呼和浩特市交通運輸局調查顯示,天井收費站4月29日共收取27輛7座以下機動車270元通行費。有群眾反映後,停止了收費。
天井收費站管理路段為社會投資並運營管理公路,屬試運營收費。虹雲路橋公司解釋稱,因公司領導班子剛作了新的調整,收費站主要負責人對國家有關政策認識不夠,精神沒有傳達到位,造成4月29日零時至8時,對7座以下機動車誤收了通行費。
5月6日,呼和浩特市交通運輸局對虹雲路橋公司作出處理決定:對該公司提出嚴重警告,給予公司負責人通報批評;建議該公司對當天收費站帶班領導和違規收費員勸退;要求該公司及時在社會媒體公開致歉,並設專門人員返還違規收取的通行費;責令該公司進行內部認真整改,加強對員工的業務培訓和相關法律法規知識學習,儘快完善所經營公路竣工驗收前的準備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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