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天津:房市面前婚書薄似紙]
為了離婚,淩晨三四點排隊
從沒聽説過的離婚還要排隊的現象出現了。
2013年3月1日至4月2日上午,天津市南開區婚姻登記處總共為501對夫婦辦理了離婚手續。高峰時,人們在門外排起長隊,自發組織,以發號的方式維持秩序。有人在淩晨三四點鐘就來排隊。這是只有“情人節”等一些寓意吉利、結婚扎堆兒的日子才會出現的景象。
南開區婚姻登記處為此增加了人手,正常情況下這裡每天接待10對離婚夫婦,在採取叫號措施、滿負荷工作的情況下,接待量仍然成倍增加。開具的婚姻記錄證明也是如此,以前每天30多份,現在八九十份。
據統計,2012年,天津市協議離婚30315對,平均每週600對左右。而2013年,僅3月4日到8日這一週就達到1255對,比前一週增加了470對。
2月26日,國務院辦公廳發佈了“國五條”,規定出售自有住房時,能核實房屋原值的,要按轉讓所得的20%計徵個人所得稅。而依照國家規定,個人轉讓自用5年以上,並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所得,可以免稅。一些人從中發現了“離婚避稅”的空間。
天津有位女士辦完離婚手續,順便諮詢婚姻登記員,“辦復婚也是在你這兒辦嗎?”
婚姻登記員們對此並不陌生。天津大港婚姻登記處一位工作人員的經驗是,此種離婚的當事人與正常離婚不同,他們來時“有説有笑”,即使財産歸一方所有,另一方也從容自若。
但是,出於對個人權利的尊重,只要當事人手續齊全,婚姻登記員就只能辦理手續。
潘莉與丈夫方卓橋(化名)很慶倖他們的“先見之明”。他們離婚那天是2013年2月6日,之後半個多月,婚姻登記處門外忽然排起了長隊。
走入婚姻登記處那一刻,這對剛過而立之年的年輕人還手牽著手。兩本紅色的離婚證書上留下了他們各自笑嘻嘻的表情。對他們來説,離婚只是一個法律程式,跟感情一點關係都沒有,只是為了買房。
辦理離婚手續,他們付出的代價是110元。可如果算一筆賬的話,“好處”數以萬元計。他們此前名下有一套住房,想再買一套二手房,房價175萬元。方卓橋對記者説,房子在他名下,如果家庭買二套房,意味著首付要交房款的六成,100多萬元,貸款利率也要上浮10%。
他們辦了離婚後,房産歸他,潘莉恢復單身且無房,首付只要三成,貸款利率享受八五折優惠。不算利益,僅僅為了少湊50多萬元的首付款,他們也得為離婚率“添磚加瓦”。
“國五條”推出之初,潘莉去房管局辦理了房屋過戶手續。她看到,房管局也排起了隊。最“瘋狂”的時候,得在頭天下午去排隊,等第二天上午的號,中間還要換號,“一個晚上換3次號”。直到3月31日,“國五條”細則出臺後,仍有買房的朋友告訴他們,自己的房産仲介人淩晨四點去排隊。
不過,隨著細則的出臺,無論房管局還是民政局,隊伍都沒那麼長了。南開區婚姻登記處從3月29日開始算是度過了高峰期,如今每天受理離婚20多對。方卓橋説,這是因為“該辦的都辦得差不多了”。細則陸續出來,政策臨近實施,那麼人們不再像最初那樣有把握“避開政策”,興許頭天辦理,第二天就實施,來不及了。
有風險的是感情,不是樓市
針對這波離婚潮,上海市閔行區民政局發了一份“樓市有風險,離婚需謹慎”的公告。方卓橋對這條提示的感受恰好相反。
“不是樓市有風險,是人的感情有風險。”他對中國青年報記者強調。
他説,樓市無論漲跌,都可能成為不復婚的理由。彼此間的信任才最重要。
辦離婚時,他沒敢告訴父母。離婚買房的過程中,他和潘莉都經受了考驗。根據離婚協議,現有住房歸他,而他賣掉房子後,房款也歸他,“有可能先跑”。但在這筆房款用於潘莉買房之後,潘莉又成了獲益方。他們都充分相信對方不會跑掉。
除了離婚,他們也有別的選擇。房産仲介當時告訴他們,只要花5000元,就能辦一套足以以假亂真的離婚證件。這已涉嫌違法,按照國務院規定,對教唆、協助購房人偽造證明材料、騙取購房資格的仲介機構,要責令其停業整頓,並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情節嚴重的,要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
方卓橋説,做假證的人就是擔心離婚弄假成真,落得“人財兩空”。而他們對此並不擔心,就選了最省錢的方式真離婚。
天津一位售樓員表示,由於房管局的系統與婚姻登記系統並不聯網,因此的確有人用假離婚證矇混過關。當然,用假證有被查出的風險,可確實“誘惑力大”。
“啥都慌了。”這位售樓員形容,賣房人要離婚,為了避稅。買房人為了降低購房成本或突破家庭限購政策,也想離婚。
研究房地産法的南開大學法學院教授陳耀東對中國青年報記者指出,房屋交易需要的材料較多,目前還沒有做到所有部門的材料能夠聯網和鑒別。但辦偽證,就面臨相應的法律後果,性質惡劣的話可能構成犯罪。
陳耀東認為,利用離婚來避稅,在民法領域屬於“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在行政法上,違背有關稅法的規定,一旦查出可能要補繳稅款。
但他也指出,協議離婚是當事人之間的事情,存在主觀性,無論稅務還是司法部門,都很難判斷證據,因此此事極易陷入無從查處的境地。
離了婚的潘莉也對記者説:“你是可以追究我們責任,但是你憑什麼界定我倆不是真的離婚呢?我就説我感情破裂了。”
陳耀東擔心,這種狀況也會誘發一些社會糾紛。他舉例説,如果一對夫妻甲和乙要向另一對夫妻A和B賣房,為了避稅,可以甲、乙離婚,A、B離婚,然後擁有住房的甲和A結婚,房屋再改到A的名下,然後雙方各自離婚,再分別復婚。任何一個環節出現問題,都會導致有人“人財兩空”。
“如果連家都沒有,一紙婚書就不重要了”
上周,天津市民童俊(化名)30餘年的婚姻走到了終點。
他和妻子痛快地分割了財産。名下的兩套房産歸他所有,其中一套由兒子童銳(化名)居住,而他們自住的一套面臨拆遷。由於天津市一戶家庭只能擁有兩套住宅,他只能離婚,再以妻子的名義尋找住處。
今年春節以來,他們一直在找合適的二手房。起初還能看到一些好房子,等到“國五條”出來,很多房子被搶光了。
他們看中過天津梅江居住區一套200多萬元的二手房。仲介下午兩點半打電話通知他們去看房,他們立即趕到後,發現前面已有四五戶人家排隊。而房主跟排隊的第一家已經談妥,就在回家取房本的路上又變卦了,“坐地漲5萬元”。
童俊後來又看上一套房子,要買房,需要馬上離婚。他們交了兩萬元訂金,然後在一個下午去了婚姻登記處,第二天中午辦完了手續。可手續辦完了,房子讓出價更高的人買走了。
夫妻倆離婚那天,兒子還跟他們開玩笑:“咱吃一頓吧?”他們説:吃什麼呀,趕緊買房子吧!”
童銳從父母身上深刻地感受到了房子對百姓家庭的壓力。父母在糾結於是否離婚時,給他打過電話。“我真的沒有辦法回答。”他説,理智告訴他父母應該離婚,但是他又沒法跟爸媽説“你們離婚吧”。
他本想考慮幾天再作答覆。沒想到,父母的下一個電話就是告訴他“離了”。
童銳能感覺到,父母的注意力都在房子上。“房子是生存的事兒,安家的事兒,如果連家都沒有,一紙婚書就不重要了。”
這個年輕人説,在自己的心目中,婚書也不是最重要的了。現實擺在這裡,買房關係到家庭的富裕,也關係到下一代。
房市給婚姻觀帶來衝擊
對於民政系統來説,房市對婚姻觀的衝擊,是一個需要考慮的事情。2012年11月,天津市民政局婚姻收養登記管理處在全市徵集了21篇婚姻登記方面的優秀理論文章,幾乎每一篇的作者都指出了“功利性離婚”對婚姻觀的衝擊。
有婚姻登記工作者指出,婚姻本來是神聖的。為了謀取利益而離婚,是一種欺騙行為。這種現象影響到公眾對婚姻的信心,也是對婚姻制度的破壞。
“這個問題反映出中國的離婚制度還需要進一步完善。”一位民政系統的幹部對記者説。
有人指出,我國的婚姻法幾經修改,更加尊重當事人意願,離婚異常自由和低成本,“立等可取”。而有些國家,離婚有一定的緩衝期,值得我國借鑒。此外,亦可通過完善房貸等政策,讓“假離婚”無利可圖。
事實上,住房只是助長“假離婚”的眾多因素之一。社保、戶籍等因素,都可能催生虛假的婚姻。一位民政官員對記者説,如果是個別情況,那麼是個人對婚姻不夠尊重。但如果出現較多,説明在政策方面有待於完善。
很多人指出,功利性離婚不利於國家調控政策的實施,加大了婚姻登記部門的工作量,也會使公眾對政府的公信力、政策的科學性産生疑問。
陳耀東教授指出,任何一項政策推出之後,政策制定者都應該勇於面對現實,懷有一種糾錯的勇氣。房市的政策會引發諸多連鎖反應,政府應該謹慎對待。如今“國五條”及其細則都已出臺,各級政府有必要關注政策引發的種種社會現象,全盤考量,然後作出下一步判斷。
這位法學學者認為,社會上一些人通過離婚來規避法律、逃避稅收,對道德觀念造成了衝擊,會不會引發其他連鎖性的社會問題和家庭問題,能否起到抑制房價的作用,對於這些,政策制定者應該尤其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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