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標簽:兩會領導人商談 | 經貿文化論壇 | 直擊海峽論壇 | 建黨91週年
您的位置:台灣網  >   新聞中心  >   時政新聞  >   正文

民政部發佈公墓服務標準 修整墓位不得再收費

2013年04月03日 08:30 來源:新華社 字號:       轉發 列印

  民政部日前發佈《公墓業務接待》《墓體製作服務》《公墓安葬服務》《公墓維護服務》和《公墓祭掃服務》等5項公墓服務行業標準,將於近期正式實施。

  記者2日從民政部獲悉,這5項標準涵蓋了公墓服務各個環節。除祭掃服務標準適用於所有公墓服務機構外,其他標準重點針對經營性公墓提出明確要求。這是民政部首次對公墓服務設定基本規範,提供標準化的參照體系。

  其中,《公墓業務接待》重點規範了墓位使用程式及相關制式合同,明確要求公墓服務人員應以現場導購方式,詳細介紹墓位區域及相應服務項目辦理方法與收費標準。同時,還提出了墓位驗收確認程式及後續服務要求,爭取做到讓喪屬明白、合理消費。

  根據《墓體製作服務》,公墓服務人員應詳細介紹産品及構件、服務受理程式、品質承諾、碑文瓷像參考樣本、品質保證期及售後服務,尤其要明確墓體總價及其各部分的價格構成。

  《公墓安葬服務》要求至少提前3天核對墓位相關資訊,並針對突發事件、特殊天氣等非常情況制定安葬服務應急預案。安葬時應輕拿輕放,保持平穩,充分尊重逝者民族習俗與宗教信仰,體現健康文明的時代風尚。安葬後要定期巡查,保持墓位及周邊環境。

  此外,《公墓維護服務》對安葬後的維護管理進行了明確規範,並提出修整墓位不得收取任何費用。《公墓祭掃服務》規範了公墓單位可供應的文明祭掃用品種類,明確要求加大便民服務接待力度。

點擊更多新聞進入新聞中心 兩岸新聞  臺灣新聞

:
    關於我們 | 本網動態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繫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台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