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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中牟“護地農民被碾死”:敬畏農民生命 試問黨性良知

2013年04月03日 08:26 來源:光明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關注“護地農民被開發商鏟車碾死”事件:敬畏農民生命 試問黨性良知

  河南中牟,豫東一個名氣並不顯赫的小縣。繼去年7月發生“超編公車賣了廢鐵價”新聞事件名揚全國後,如今再次“名聲大振”。幾天來,“河南中牟農民被開發商鏟車碾死,官方稱意外事故!”的新聞受到全國媒體和網民普遍關注。

  早在3月29日,人民網輿情監測室綜合輿情數據稱,當天輿情熱度最高的事件是“中牟農民被開發商鏟車碾死,官方稱屬意外”。到30日上午12時,相關話題位居當日輿情熱點排行第一,有至少65萬網友參與討論和超過6.5萬條網友評論。

  網民關注這條新聞,是因為大家對農民生命的敬畏;網民關注這條新聞,是因為他們中有不少人也是農民,或者他們的父親、爺爺曾經是農民;網民關注這條新聞,還因為來自河南中牟的消息不斷變化:先稱“意外事故”、又説“過失致人死亡”,接著再説“農民醉酒”。

  出了這樣的事,農民的“話語權”最微弱,當地官方想怎麼説就怎麼説,新聞媒體想怎麼報就怎麼報,我們暫且不去深究農民的“死因”。我們需要做的是,問一問對此事追蹤報道的一些媒體記者,為什麼前後“變臉”這麼快,黨性良知、職業操守到哪去了?特別是要問一問河南中牟,今後如何避免悲劇重演?如何敬畏農民的生命?

  一問黨性良知,媒體記者既不能“煽風點火”,更不能“掩蓋問題”。河南中牟去年7月發生“超編公車賣了廢鐵價”新聞事件後,對此事追蹤報道的一些媒體,前後“變臉”很快,一會對中牟“嚴苛批評”、“橫加指責”,一會又為中牟“嚴正聲明”、“積極評價”,令人莫名其妙、令中牟這個豫東小縣無所適從。今年3月發生“農民被開發商鏟車碾死”新聞事件後,再次出現這一情形。媒體究竟把一個豫東小縣當什麼?媒體究竟把受眾當什麼?有的地方發生了問題和自然災害,媒體加強輿論監督是必要的、必須的,但是新聞媒體還應堅守服務群眾、服務發展的使命責任,還應在集思廣益中幫助事發地區研究、分析、形成解決問題的思路和辦法,維護和發展好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牢記“為了誰”、“依靠誰”、“我是誰”,新聞媒體才能不負群眾的信任和重托;尊重群眾、尊重事實、尊重真理,應是媒體記者、評論員的政治品質和職業操守。

  二問黨性良知,地方政府部門要珍惜農民的血汗、維護農民的尊嚴,敬畏農民的生命,真正回答解決好“為了誰”、“依靠誰”、“我是誰”的問題。河南中牟現在的黨政領導,即使不是農民出身,他們的父親、爺爺也應該是農民。作為農民的“父母官”,要時刻牢記“我曾經也是農民”“我祖上也是農民”,要設身處地站在維護農民長遠利益和安全利益的角度想問題、辦事情、作決策。比如,中牟縣是豫東一個經濟並不發達的農業縣,一些政府機關超編制配備使用的公務用車,違規購買時花費了多少“農民血汗錢”?這些錢不花行不行?這些車不買行不行?還有,從一些政府機關清查出的這些“破爛車”究竟應該怎麼處理?是不是應該再拍賣給人民群眾?這些“破爛車”甩賣後會不會成為“馬路殺手”、繼而危害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産安全?再比如,這次發生了“農民因護地喪命”的流血事件,無論什麼原因、無論怎麼賠償,對他的家庭來説、對社會來説都是一個悲劇。我們應該想到:農民不能失地!不能無限制地把農業用地都賣掉、都去搞開發!這些問題,地方政府應該認真思考、嚴肅對待。

  眼下,全黨即將開展以為民務實清廉為主要內容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為什麼要搞這個教育實踐活動?我們將在這個教育實踐活動中收穫什麼、提高什麼、實踐什麼?如何讓這個教育實踐活動取信於民、受益於民?讓我們以此和中牟縣的領導同志共勉。(敄正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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