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政府網消息,國務院辦公廳發佈《國務院關於組建中國鐵路總公司有關問題的批復》。國務院批准組建中國鐵路總公司,註冊資金為10360億元人民幣,不進行資産評估和審計驗資,實有國有資本數額以財政部核定的國有資産産權登記數額為準。
國務院同意將原鐵道部相關資産、負債和人員劃入中國鐵路總公司。中國鐵路總公司承繼原以鐵道部名義簽訂的債權債務等經濟合同、民事合同、協議等權利和義務;承繼原鐵道部及國家鐵路系統擁有的無形資産、智慧財産權、品牌、商標等權益,統一管理使用。
中國鐵路總公司組建後,繼續享有國家對原鐵道部的稅收優惠政策,國務院及有關部門、地方政府對鐵路實行的原有優惠政策繼續執行,繼續明確鐵路建設債券為政府支援債券。對企業設立和重組改制過程中涉及的各項稅費政策,按國家規定執行,不增加鐵路改革成本。
國務院指出,建立鐵路公益性運輸補貼機制。對於鐵路承擔的學生、傷殘軍人、涉農物資等公益性運輸任務,以及青藏線、南疆線等有關公益性鐵路的經營虧損,研究建立鐵路公益性運輸補貼機制,研究採取財政補貼等方式,對鐵路公益性運輸虧損給予適當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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