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新華視點)行政審批權異化,腐敗的“毒瘤”?——代表委員期待新一輪機構改革剷除“二政府”現象
開幕在即的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將審議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成為各界高度關注的熱點。
參加兩會的一些代表委員指出,當前行政審批權異化現象需要警惕。在行政體制改革中,政府部分審批權轉由一些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承接,有些組織反而變成了狐假虎威的“二政府”。它們破壞市場環境,損害政府公信力,成為延伸腐敗的“毒瘤”,亟待通過新一輪改革徹底剷除。
五大亂象勾勒公權力“灰色地帶”
去年底,廣州市政協組織的一項調查顯示,廣州全市657個社會團體中,有三分之二過去由黨政機關主導成立,行政色彩濃厚,充當著部分行政機關“二政府”角色。
全國政協委員、農工民主黨中央秘書長陳建國説,承接政府審批權的社會組織包括行業協會、鑒定評審機構和各類社團,“二政府”便混跡其中,在公權力的“灰色地帶”潛滋暗長。
代表委員給記者梳理出了審批權異化五大亂象——
亂象一:“審批”變“核準”耍花招,換湯不換藥。一些部門明著是下放審批權,暗地裏卻以核準、備案、評估、檢測、監製、鑒定及準運證、準銷證等名義搞變相審批。企業辦事原來要蓋幾個公章,現在只蓋一個卻還要四處簽字,負擔減“量”卻沒減“質”。
亂象二:轉移斂財職能,把下屬單位變成“收款機”。一家企業去中央某部委辦事,具體負責人以不符合條件為由拒絕辦理,隨即暗示附近有家仲介公司,“比較熟悉業務申辦流程”。企業聽懂了,要花錢才能辦成事。有些部門不方便、也不敢直接做的事,就讓下屬事業單位或社會組織去做,早已成了潛規則。
亂象三:政府、市場兩頭吃,仲介機構變權力尋租“避風塘”。去年,秦皇島中級人民法院原審監庭副庭長丁保軍落馬,就是因為在主辦一起破産案時收受仲介機構賄賂。一些仲介組織已成公權力擁有者和購買者的兩頭牽線人。借道“仲介服務”等第三方進行權錢交易,成了部門權力利益化的新形式。
亂象四:任職者非親即貴,變成“養老院”和“家屬院”。一些部門領導退休,首選去下屬社會組織當會長或法人代表,已成一種“慣例”,一是變相延長了在職時間,二有大筆“活錢”可用。而組織中的員工,不乏子女親戚,裙帶關係糾纏不清。
亂象五:坐擁特權,級別不變,更像“官老爺”。去年,安徽省淮南市工商局38名幹部被曝集體“帶隊考察”境外旅遊景點,而這些幹部竟然全都在當地個體工商戶及私營企業協會兼職,旅遊費用由會員企業掏腰包。有的社會組織被主管部門授予部分行政、準行政等職能,像政府機關一樣享受級別“待遇”。
對此,全國政協委員朱徵夫引用一段俗語來概括:“戴市場的帽子,拿政府的鞭子,坐行業的轎子,收企業的票子,供官員兼職的位子。”
“二元腐敗”變“三元腐敗”更具隱蔽性
“‘二政府’這個怪胎好比‘四不像’,政府和市場所有的毛病,它身上都有。”陳建國委員説。
調查顯示,目前我國全國性行業協會多數都是政府所創辦,無論組織、領導還是經費、政策,都與行政主管單位有千絲萬縷的聯繫。
朱徵夫委員認為,原來的腐敗是由政府官員與行賄者直接操作的“二元腐敗”,“二政府”出現後,變成了加入仲介組織的“三元腐敗”,腐敗手法更加多樣、隱蔽,也更難發現和查處。一些行業協會和鑒證類仲介組織已成腐敗多發區。
“‘二政府’所受約束少,披著合法外衣斂財,有時還讓辦事程式橫生枝節。”全國人大代表、天柱鋼鐵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孟蘭芝説,“一些政府幹部轉到行業協會以後,權力沒少,責任心卻少了。如果事情辦不好,不用承擔責任,政府拿他們也沒辦法。”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認為,法律法規滯後是“二政府”得以橫行的根源之一。我國尚無專門統一的行業協會立法,也沒有一部比較全面、規範的發展仲介組織的法律,監管效果大打折扣。
“這不僅助長了權力腐敗,而且,由於目前行業協會一般是‘一業一會’,‘二政府’又加劇了市場壟斷,對經濟社會發展的破壞性更強。”朱徵夫委員説。
定位政府職能 切斷“隱性審批利益鏈”
割除“二政府”這一“毒瘤”,必須切斷政府部門與社會組織之間的“隱性審批利益鏈”。
全國人大代表、河北承德市市長趙風樓建議出臺明確規定,一定級別的官員退休以後,幾年內不得在行業協會擔任領導,尤其是與本職部門相關的協會。
代表委員的建議指向“公開透明”:建立審批透明機制,什麼機構擁有哪些審批許可權,收不收費、收多少,都要公開,防止一些部門巧立名目作為行政審批前置條件,隱性抬高行政審批門檻。
“下決心簡政放權,才能掐斷‘二政府’的血脈。”汪玉凱説。
全國政協委員遲福林認為,剷除“二政府”滋生的溫床,需要從體制機制和思想觀念上對社會組織全面“去行政化”“去壟斷化”。
“要打破社會組織‘一會獨大’的格局,允許‘一業多會’,引入競爭,使任何一個社會組織都無法‘專權’,無法以‘政府權力化身’自居。它們要想生存,只能面向市場,靠優質服務取勝。”中國社科院研究員周漢華説。
遲福林指出,解決行政審批權異化問題,需要政府真正轉變職能,什麼該管、什麼不該管,要明確定位。“改革與危機賽跑”不是危言聳聽,改革攻堅應儘快取得實質性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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