糯康伏法是中國海外公民保護的一個里程碑。人們期待,在領事保護基礎上,未來中國繼續拓展司法保護網,並構築經濟及金融制裁保護網,維護海外公民利益。
據報道,經最高人民法院核準,湄公河案四名罪犯糯康、桑康 乍薩、依萊、扎西卡,將於今日在雲南昆明被依法執行死刑。糯康領死,罪有應得,被糯康犯罪集團殘害於湄公河上的13名中國船員,總算可以安息了。
湄公河案暫告一個段落,從案發的2011年10月5日到糯康伏法,在這不到一年半的時間跨度中,為給慘死於湄公河上的中國公民討回公道,中國司法機關創下多個第一:在原有湄公河次流域國家經濟合作的框架下,首次啟動四國警務與聯合執法合作機制,為專案組緝捕罪犯,佈下了天羅地網;第一次創下了海外犯罪在國內審判的司法先例,在每一個司法訴訟和執行環節,都嚴格遵守法律規定,並充分給被告人及被告人家屬人道主義安排,在國際司法協助基礎上,充分落實了被告人國家領館的領事權利;在湄公河案上,國家投入的力量,也是前所未有的。
長期以來,在海外的中國公民,往往成為某些駐在國的犯罪團夥或所在區域的跨國犯罪組織眼中的廉價目標,犯罪分子無視中國公民的寶貴生命和財産安全。有些時候,一些國家的政府或地方機構,助紂為虐,惰于保障中國公民的安全。大部分在境外的中國公民,大多工作于低端和艱苦崗位,人數雖眾多,卻零散于核心城市之外,處於駐在國或所在區域治安秩序中最薄弱的環節上,最容易受到生命與財産的威脅。
近幾年來,中國政府以不斷加強對海外公民保護為己任。外交部于2006年設立了領事保護處,並於2007年推出了新的《中國領事保護和協助指南》。《指南》詳細列舉了可獲得領事保護的19種情形,在制度結構上構築了與國際社會通行做法相一致的保護網,在東帝汶撤僑、黎巴嫩撤僑和東加撤僑及解救中國公民在境外被綁架和劫持等突發事件上,發揮了重要作用。
但需看到,外交框架上的領事保護畢竟有其局限性,甚至在追究犯罪責任方面幾乎無能為力。事實證明,單一的保護手法並不能全面保障海外中國公民的正當權益。
每一次對境外中國公民安全保障的升級,與中國國力崛起的步伐同步。糯康案以四名主犯被正法告終,展現了中國作為區域大國在複雜區域關係中的駕馭能力,彰顯了中國有理有節保障中國公民安全的決心和能力,傳遞了未來將進一步深化保護網的強烈信號。
糯康伏法是中國海外公民保護的一個里程碑。人們期待,在領事保護基礎上,未來中國繼續拓展司法保護網,並構築經濟及金融制裁保護網,對那些肆意踐踏中國公民權利的外國犯罪組織,祭出重拳。
[ 責任編輯:黃艷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