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志順繪(人民視覺)
一度被網民稱為“坐擁20億身家”的深圳“村官”周偉思,日前因涉嫌受賄罪、行賄罪,被深圳市人民檢察院執行逮捕;至於其擁有的房産等資産,是否涉嫌職務犯罪,則有待進一步調查核實。
舊城改造受賄千萬
2012年11月,一位網友發帖舉報深圳市龍崗區龍崗街道南聯社區工作站副站長、南聯社區股份合作公司副董事長周偉思,利用職權便利,非法霸佔、變賣村委集體土地,個人擁有私家住宅、別墅、廠房、大廈超過80棟,豪車超過20部,保守估計資産超20億元人民幣。該帖一經發出,便迅速被廣泛轉載,周偉思被網友戲稱為深圳“房爺”。
11月27日,龍崗區監察局牽頭區相關部門成立聯合調查組,就此事展開調查。經過兩個多月的調查,深圳市人民檢察院今年2月8日以涉嫌受賄罪、行賄罪,對周偉思依法逮捕。
記者從深圳市檢察院獲悉,經初步調查,周偉思受賄主要集中于舊城改造的項目。據了解,2007年南聯社區某舊城改造項目實質談判、拆遷期間,時任社區工作站副站長的周偉思,受某房地産公司的委託,動員拆遷戶降低補償數額,接受開發商補償條件,為該公司的拆遷節省了大量資金。同時,周偉思還幫助該開發商在其他環節推動進程、節省費用等。2011年前後,周偉思先後收受該房地産公司逾千萬元人民幣“好處費”。
同時,周偉思為了南聯社區的違章建築不被查處,找到龍崗區城管局原副局長(區查違辦副主任)何永華幫忙,並多次送上“好處費”。
雙重身份致司法困境
據了解,周偉思出生於1960年,身份比較特殊,先是農民、商人,2002年5月開始任“村官”。落馬前,他先後擔任社區居委會主任和社區工作站副站長、常務副站長,成為“依照法律從事公務的人員”。同時,從2004年起,他還有另一個身份:南聯社區股份合作公司副董事長。
“‘村官’同時又是村屬企業的管理者等,這一現象目前在深圳基層屢見不鮮。”深圳市檢察院一位檢察官表示,“村官”兼任村屬企業領導職務,如果缺乏有效的監督和制約,十分容易出現管理失范、政企不分甚至家族式經營等問題,同時也會發生挪用公款、受賄以及損害村集體的利益等行為。
身份的困局,也會帶來司法的困局。據介紹,目前我國的一些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作為基層組織,其工作人員(俗稱“村官”)的職務行為可以分為兩種,一是依法從事公務的行為,二是基層自治管理服務的行為。根據管轄分工,檢察機關查辦職務犯罪案件的主體是國家工作人員。而按法律規定,只有在依法從事公務,如救災、搶險、土地徵用補償費用的管理等環節的“村官”才屬於“依照法律從事公務的人員”。
因此,這就造成了一種司法困境,即一些群眾對基層組織的問題反映很強烈,但因限于當事人身份及司法管轄權,檢察機關難以介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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