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來自上海、廣州等8個城市的女大學生舉報部分企業招聘時涉嫌性別歧視一事,全國婦聯權益部31日表示,支援女大學生向性別歧視説“不”。
據介紹,去年10月底,曾在求職時遭遇性別歧視的一位大學畢業生在微博和論壇上發起了大學生舉報違規企業活動,截至去年底,共有上海、北京、廣州等8個城市的學生響應。
對此,全國婦聯維權特聘專家蔣永萍研究員表示,8地女大學生集體舉報在招聘過程中涉嫌性別歧視企業的維權行動,對鼓勵更多女性站出來維護自身權利、遏制就業性別歧視具有重要意義。但僅靠幾個人的努力和媒體監督遠不足以制止和糾正用人單位對女性平等權益的集體漠視。執法必須“給力”,應當加大反就業歧視法律的執行和監督力度。
據全國婦聯權益部介紹,我國勞動法、婦女權益保障法、就業促進法都明確規定,婦女享有與男子平等的勞動權利,各單位在錄用職工時,除不適合婦女的工種或者崗位外,不得以性別為由拒絕錄用婦女或者提高對婦女的錄用標準。
全國婦聯權益部表示,現在已經進入應屆畢業生就業比較集中的時期,呼籲相關主管部門切實履行職責,依法查處違法企業,努力消除就業中的性別歧視,將婦女權益保障法律規定和男女平等基本國策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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