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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鳳陽縣公安局原局長偽造身份證以方便受賄

2013年01月18日 09:16 來源:新華報業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公安局長偽造身份證本是一大奇聞,而偽造身份證竟是為了收受賄賂方便,更是奇中之“奇”。今天上午,製造這一奇聞的安徽省鳳陽縣公安局原局長陶勇因涉嫌受賄罪、偽造居民身份證罪,在該省天長市法院出庭受審。

  今年46歲的陶勇先後擔任安徽省全椒縣城管執法局局長和該縣公安局副局長,2009年11月開始任鳳陽縣公安局局長。2012年12月5日,經滁州市檢察院指定管轄,天長市檢察院以涉嫌受賄罪對陶勇予以立案偵查。案件偵查終結後,天長市檢察院于2012年12月19日就此案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指控稱,2011年2月,陶勇為了開設銀行賬戶、收受回扣和將來隱匿房産的需要,提供其本人照片,並偽造自己的姓名、出生年齡等戶籍資訊,指使鳳陽縣公安局西泉派出所有關人員,以“章偉”的名字,幫助其辦理了一張居民身份證。據檢察機關辦案人員介紹,陶勇在安徽合肥、江蘇南京分別開設了兩個銀行賬戶,一個用於存放自己的私房錢,另一個則專門用來收受賄賂。

  據指控,2007年,陶勇在擔任全椒縣城管執法局局長和公安局副局長期間,在採購用於辦公和辦案的電子器材等物品時,未依照上級部門的規定,到指定地方統一購置,而是擅自作主,多次安排工作人員到南京瀚東宇先科技有限公司購買辦公電腦和執法記錄儀等,價值25萬餘元。陶勇調任鳳陽縣公安局局長後,再次安排工作人員到南京這家公司購買執法記錄儀50台,價值8萬元。2011年3月10日,陶勇為了收受回扣,持偽造的“章偉”居民身份證到安徽合肥某銀行申領銀行卡一張。同年3月14日,為感謝陶勇的關照,南京瀚東宇先科技有限公司的汪某將2.8萬元回扣款存入其指定的“章偉”銀行卡賬戶。

  2009年3月,還在全椒縣工作期間,陶勇結識了全椒海螺水泥有限公司總經理劉某(後調任蚌埠海螺水泥有限公司總經理)。經陶勇提議,以其妻兄李某的名義和熊某等三人入股,設立全椒縣寶華物流有限公司,為全椒海螺水泥有限公司提供石料運輸服務。陶勇未出資經營寶華物流,只在公司業務上給予幫助。寶華物流有限公司負責人熊某後以支付陶勇妻兄李某工資的名義,送給陶勇好處費0.8萬元。

  2010年八、九月間,熊某到鳳陽縣找到陶勇,請其出面聯繫為蚌埠海螺水泥有限公司提供石灰石原材料。同年12月,陶勇以其岳父的名義與熊某設立了鳳陽縣金成建材銷售有限公司,公司註冊資本金和流動資金均由熊某一人出資。此後,陶勇利用其擔任公安局局長的地位和影響,多次向石料供應商所在地的派出所和交警中隊相關人員打招呼,要求他們為熊某的石料採購和運輸服務給予關照。為了表示感謝,熊某多次以分紅款和給予陶勇岳父工資的名義,送給陶勇好處費合計12萬餘元。

  據辦案人員介紹,陶勇在收受賄賂過程中,甚至還頂風作案。2012年3月,在滁州市公安局紀檢部門調查陶勇的經濟問題期間,陶勇為了弄清被調查的具體內容,便找到自己的“合夥人”熊某了解核實有關情況。當時,熊某順便把公司分紅款3萬元現金交給陶勇,陶勇依然照收不誤。

  檢察機關認為,陶勇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賄賂15萬餘元,為他人謀取利益,並偽造居民身份證,應當以受賄罪、偽造居民身份證罪追究其刑事責任,並應數罪並罰。針對上述指控,陶勇當庭表示認罪,法院將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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