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奮進中國 十八大精神在基層)題:看不懂的“年初預算” 剎不住的“年底突擊花錢”——如何用好老百姓的“錢袋子”?
新華社記者
中央政治局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繫群眾的八項規定,要求厲行勤儉節約,嚴格遵守廉潔從政有關規定。中央紀委監察部不久前發出通知,明確提出黨員領導幹部要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嚴禁以各種名義年終突擊花錢和濫發津貼、補貼、獎金、實物。
記者近日在福建、江蘇、廣東、廣西等地採訪發現,一些單位仍存在年初“粗線條”制定預算、年末突擊花錢甚至亂花錢、違規花錢現象,如何用好老百姓的“錢袋子”考驗著各級政府和領導幹部的作風。
歲末年終突擊花錢花樣多
“有錢不花,過期作廢”。歲末年初,一些地方政府部門又開始了新一輪的變相“突擊花錢”:組織考察借機公費旅遊、大操大辦豪華年會、濫發年終福利……形形色色的花錢方式令人觸目驚心。廣西南寧一家大型商場的財務人員向記者透露,臨近年底,一些單位用公款前來買購物卡,開的一般是“辦公用品”、“電腦耗材”、“筆墨紙張”之類的發票。
“以往到年底,很多單位花錢都是用出國旅遊、休閒式開會等方式。”福建某單位一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隨著制度規定越來越嚴格,如今大都換成更加隱蔽的方式。例如,一些單位年底到商店、酒店先花錢開發票,等來年再實質性消費。
來自財政部的數據顯示,2012年前11個月,全國財政支出104896億元,其中,地方財政支出完成預算的83.5%。深圳市財政委員會公佈的數字顯示,2012年前11個月全市累計完成公共財政預算支出1318.48億元,完成年初預算的87.52%。從兩組數據不難看出,年底可供支出的預算資金存在高於年初的現象。
中山大學政治與公共事務管理學院教授蔡立輝認為,突擊花錢與我國現行的“12月關閘、來年4月開閘”的預算管理有關,“一年的預算只允許用8個月的時間花,年底沒有使用完的錢要予以收回或減少來年的預算,這難免會造成年底突擊花錢的現象”。
“大家擔心的,其實是一些政府部門可能借機亂花納稅人的錢。”一位網友在自己的微博上寫道。
預算“粗線條”令人“霧裏看花”
在長期關注中國公共預算改革的深圳市公共預算觀察志願者吳君亮看來,一些政府部門在年底突擊花費的公共財政,主要來自項目經費。他從深圳市本級2012年部門預算(草案)發現,一些部門的項目支出經費比用於人員經費、公用經費等的基本支出高出許多,個別部門甚至超出九倍。
與此同時,一些項目的名稱也令人費解。吳君亮舉例,政策研究部門的重大文件起草費、稅務部門的行業業務諮詢費、統計部門的統計諮詢服務費等,“這些項目的名稱聽上去比較 虛 ,又缺乏支出明細,不容易接受監督,這就可能滋生腐敗,有的即使提供了一些支出明細,但仍然相對籠統,每筆費用的具體流向、是否存在預算過大等問題,仍難從中看出”。
以深圳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2012年預算項目支出具體安排情況中的社會保障卡製作經費為例,這項總額5550萬元的費用並沒有詳細的支出明細。記者隨後發函至該局,其回函解釋:社會保障卡製作經費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支出具體明細為:制卡商制卡費用為每張11元;廣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初始加密費為每張1.5元;服務費按實際費用支付,包括工作人員工資費用、材料輔助費等。截止到2012年11月末,深圳市社會保障卡制卡數量為284萬張。
“如果看不到支出的具體明細,就可能給突擊花錢留下操作空間。”蔡立輝認為,預算公開報告中的糊塗賬主要是招待費、以培訓和考察為由的公款旅遊和公款培訓經費、政府跑項目的費用等。
對此,福建某單位的財務人員也表達了類似觀點:“我們現在的預算做得還不夠詳細合理,制定時應該進行更加專業、更加嚴格的論證,以免在後期執行和監督時缺少明確的依據。”
花好每一分錢仍需“兩頭緊”
如何杜絕年底突擊亂花錢現象?基層工作人員紛紛提出整改建議:一方面要繼續加強黨員幹部的作風教育,確保將公共財政用在“刀刃上”;另一方面需要在年初制定科學合理的預算、年終制定支出責任追究制度。
蔡立輝建議,全國人大作為國家最高權力機關,要使用預算權力對行政權力進行監督和制約,發揮預算監督權,代表人民管好“錢袋子”。
廣西人文與哲學社會科學發展研究中心主任陳雄章表示:“年底 突擊花錢 完全可以從財務報表和流水賬目中凸顯出來,可以通過後期審計的方式進行追查。全國人大等部門也可以通過相應的法律法規,限制各部委辦局 月度消費 、 季度增幅 ,對此類現象進行全面監控。”(孟昭麗 毛一竹 黃小希 淩軍輝 何豐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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