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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房妹”11套房事件 其父房管局原局長被調查

2012年12月31日 09:04 來源:新華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針對近日網上爆料稱“鄭州市二七區房管局原局長翟某的女兒有11套經適房”一事,鄭州市二七區委宣傳部30日晚間回復新華社記者説,目前,二七區委區政府已經組織相關部門對此事進行調查,對發現的問題將依法依紀嚴肅處理,絕不姑息。

  12月26日晚,實名認證為“香港成報河南辦事處”的新浪微博發佈微博稱:“一個戶口在上海市松江區的90後女孩,在鄭州一個經濟適用房小區擁有11套經適房房産,其中最大的一套258平米。據爆料者稱,此女孩是鄭州市房管局某官員的直系親屬。她是誰?這些房産是她自己買的,還是別人送的?”

  微博一齣立即引發網民持續關注,隨後該爆料人又進一步公佈了該女孩擁有房屋的具體位置,並稱該女孩有兩套戶口,一個在上海,一個在週口,女孩的父親擁有一輛豪車。

  之後,鄭州市房管局回應稱,該小區確實有一業主擁有11套房子,2間為商品房,9套為商業服務用房,均不是經濟適用房,該業主與該局領導沒有任何親屬關係。

  該爆料人向記者透露,其所舉報的鄭州市房管局領導是鄭州市二七區房管局原局長翟振鋒。

  之後,有媒體報道稱,爆料中的女孩的父親出面接受了媒體的採訪,其為鄭州市二七區房管局原局長翟振鋒,確認其女名下有多套房産,但屬於其家庭經商所得,投資的商品房和商鋪,為其妻做生意所得。

  此前,鄭州市二七區紀檢委、區委組織部等部門在調查翟振鋒被舉報倒賣經適房的案件中向記者表示,鄭州市二七區房管局原局長翟振鋒,因“利用職務便利為親屬牟取利益及其他違紀行為”,已于2011年9月被紀檢部門予以“開除黨籍、行政撤職”處分。翟振鋒2002年1月~2010年9月先後擔任二七區房管局局長、二七區住房保障服務中心主任,後到二七區運河新區管委會工作。(記者 劉金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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