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近日從公安部獲悉,自明年1月1日起,第一代居民身份證停止使用,對個別尚未換領二代證的公民,公安機關將隨時為其換證提供便利。
2011年10月29日,第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的決定》,明確規定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一代證。自2004年《居民身份證法》實施以來,全國公安機關集中開展換發二代證工作。目前,已全面完成了集中換發二代證任務,有超過11億人領取了二代證(16周歲以下公民自願申領居民身份證)。
據了解,目前,全國絕大多數持有一代證公民已經換領了二代證,因出國出境等特殊情況尚未換證的公民全國僅有數千人,公安機關將隨時為他們換證提供便利。公民在換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公安機關將按規定及時為其辦理臨時居民身份證。對於未換證公民急需登機、乘火車、住旅館的,具備全國人口資訊查詢條件的機場、火車站派出所和旅館轄區派出所,將根據公民提供的本人相關資訊,通過人口資訊庫比對核實身份後,出具臨時身份證明,用於當次乘機、乘車和入住旅館。
據公安部介紹,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將選擇部分大中城市戶籍派出所,試行為首次申領和換領、補領身份證的公民增加登記指紋資訊。
根據新修訂的《居民身份證法》,居民身份證登記項目包括指紋資訊。公安部決定,明年1月1日起,在全國由點到面,積極穩妥、逐步有序推進身份證登記指紋資訊工作;尚不具備條件的地區,將繼續制發不含指紋資訊的居民身份證以及臨時居民身份證;到2013年12月底前,爭取全國城鄉戶籍派出所都能達到受理登記指紋資訊居民身份證的標準。
據了解,登記指紋資訊增加的成本將納入各地財政預算,不另外收費。目前,公安部門該項工作的組織部署和技術保障已陸續到位。(記者陳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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