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老年癡呆症應更名
原名稱帶有明顯歧視色彩,規範名稱應為“阿爾茨海默病”
今年9月,央視聯合新京報等多家媒體,呼籲關注失智老人。衛生部昨日表示,規範的名稱是“阿爾茨海默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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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9月,央視聯合新京報等多家媒體,呼籲消除社會歧視,為“老年癡呆”正名。在昨日的新聞發佈會上,衛生部表示,老年癡呆症規範名稱是“阿爾茨海默病”,但由於這個名字相對專業,普及推廣還需要一個過渡。國內已有專業機構啟動了申請更名工作。
根據我國部分地區調查顯示,60歲及以上人群老年期癡呆患病率為4.2%。
衛生部發言人鄧海華介紹,1995年審定公佈的神經病學醫學名詞表中沒有“老年癡呆症”這個名詞,有“阿爾茨海默病(曾稱老年早期癡呆)”。
他表示,我國有嚴格的管理程式,中醫學名詞的審定和公佈,由設在中華醫學會的醫學名詞審定委員會審定通過後,報請全國科學技術名詞審定委員會審定和公佈,後者公佈的科技名詞具有權威性和約束力。
“我請教了醫學名詞審定委員會的專家,他説‘曾稱’是指以前有這個名詞,規範化後的名字是阿爾茨海默病。”鄧海華説。(記者蔣彥鑫 鄧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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