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原深圳市龍崗區橫崗人民醫院院長孔德奇涉嫌受賄案。此案起訴書長達17頁,孔德奇13年來涉嫌收受324 .2萬元賄賂,備受社會關注的深圳醫療系統腐敗系列案再現新進展。
記者在深圳採訪了解到,深圳醫療反腐風暴迄今已立案21件23人,涉及市、區醫院13家,涉及醫院院長和相關科室負責人16人,5名醫院正副院長、4名科室主任涉嫌受賄。大批醫療精英因涉嫌商業賄賂“落馬”的背後,折射出醫療設備、藥品和耗材採購過程中的腐敗現象利益鏈條觸目驚心,反腐力度亟待加強。
多方受賄積攢百萬贓款
深圳市檢察院提供的資料顯示,1999年至2012年,孔德奇在擔任深圳市龍崗區大鵬人民醫院院長、龍崗區平湖人民醫院、龍崗區橫崗人民醫院院長期間,利用醫院工程、藥品採購、醫療設備採購和人事任用等機會,收受賄賂324 .2萬元。據介紹,孔德奇鉅額贓款的來源主要來自以下幾方面:
一是利用醫院工程收取承包商賄賂。孔德奇在擔任平湖醫院院長和橫崗醫院院長期間,向醫院的總務科打招呼,幫助廣告招牌及室內裝飾工程承包商房某某拿下平湖醫院、橫崗醫院多項招牌和指示牌的製作、安裝工程。房某某事後交代:“每做一次工程,我就會送一次錢給孔德奇,大約是工程款的7%—10%,我送多少,孔德奇就收多少。”從2003年9月到2012年3月,房某某先後23次送給孔德奇16.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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