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益清身著便裝受審。本報記者裴曉蘭攝
豐台區永合莊村村委會主任蘇益清被控幫上級領導貪污了567萬餘元的拆遷補償款,分文未獲的他還自掏160余萬補齊貪款空額。昨天,涉嫌貪污罪的蘇益清在市二中院受審,直言後悔。
被控和領導一起貪污567萬
上午10時許,蘇益清身穿便裝被法警帶進法庭,雖然只有48歲,他的頭髮已經花白。他的妻子和兒子因為是案件證人,沒能旁聽。
檢方指控,2009年12月,蘇益清利用擔任豐台區永合莊村村委會主任的職務便利,在豐台區永合莊村和北天堂村村民搬遷工作中,夥同豐台區宛平城地區辦事處原主任杜平勳等人,利用4份虛假拆遷補償手續騙取拆遷補償款共計863萬餘元,所騙款項除部分用於永合莊村民非宅基地補償外,蘇益清將其中的130萬元用於為杜平勳購買進口路虎越野車1輛,將另外的437萬餘元轉入杜平勳註冊成立的河北京南種植有限公司,累計貪污公款567萬餘元。
檢方認為,蘇益清和杜平勳共同貪污公共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涉嫌貪污罪。
辯稱沒拿錢還倒賠160多萬
對於指控,蘇益清沒有意見,但強調自己沒獲得一分贓款,反而損失了160余萬元。
蘇益清説,他2004年開始任永合莊村村主任,杜平勳是他的直接領導。2009年,永合莊村和北天堂村因垃圾太多,老百姓受不了,決定搬遷。搬遷的補償對象主要是在本村有宅基地的村民,有一些沒有宅基地但租賃了村集體房屋的村民,按規定不應該給補償款,但他為了促進拆遷工作,就向杜平勳彙報,建議也給一定補償,杜平勳答應了。
蘇益清説,當時評估公司確定的拆遷補償款是300余萬元。杜平勳讓他找了4個身份證,做了虛假的拆遷補償協議。最終,騙回來的補償款是863萬餘元。這些錢,分文未進蘇益清的腰包。蘇益清説,他將其中的300余萬如數給了村民,剩餘的567萬餘元,他按照杜平勳的吩咐,花130萬為杜買了一輛路虎車,之後剩下437萬。沒多久,杜平勳讓他再拿出600萬元。“我説就剩430多萬了,但他説急用,讓我去借。沒辦法,我就從自己家裏拿了160多萬,補齊600萬給了他。”蘇益清説,他一直以為這筆錢,真如杜平勳所説是辦事處急用,他並不知道杜平勳用做了自己公司的經營。
村民聯名為患癌主任求輕判
去年3月,杜平勳涉嫌貪污、受賄鉅額款項被抓。不到一個月,蘇益清被牽連案發。對於自己的行為,蘇益清昨天當庭用“後悔”倆字概括。在此前的偵查階段,他曾經供述,他當時考慮杜平勳是他的領導,“怕得罪他,想拍馬屁討好他。”
昨天,公訴人認為蘇益清和杜平勳構成共同貪污,但蘇是次要的脅從犯。公訴人還指出,雖然杜平勳是蘇益清的上級,但蘇益清作為基層幹部,應保持自尊和自立,不應該盲目服從。
蘇益清的辯護律師則提出,杜平勳在任時一言九鼎、辦事專橫,蘇益清在杜平勳的直接領導下,雖然察覺到杜平勳可能要貪污公款,也曾試探性詢問,但杜平勳以法律專家、拆遷專家自居,蘇益清沒有抗拒上級領導命令的能力和資本,並迫於無奈拿家裏的錢填補貪款空額。“蘇益清很大程度是受欺騙和上級的壓力。”
辯護律師還提出,蘇益清曾被評為北京市先進村委會主任,其被抓後,村裏60多戶村民聯名寫信,稱蘇益清于2009年身患癌症後,仍盡職盡責帶領村民致富,提高村民生活水準,希望法院從輕發落。對此,公訴人認為蘇益清平時的表現和定罪無關,可以做量刑考慮。
蘇益清沒有為自己辯護。在最後陳述時,他説,自己平時法律知識淡薄,無意中犯了罪,以後會多看法律方面的知識,請法庭從輕處理。(記者裴曉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