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羅湖區發佈市容環境量化考核指標,因“路現乞丐”就要扣罰城管工作人員的分數,這引發市民的激烈討論。昨日,深圳城管科學研究所所長胡振華回應稱,行乞自由任何人都無權干涉,但行乞行為應該受到規範。他表示,已經發佈的指標,僅僅是內部考核辦法,實施後還會不斷完善。
剛剛過去的幾天,因為一條針對乞討人員管理的內部考核指標發佈,深圳城管部門遭遇了諸多質疑。量化考核能否解決乞討問題?深圳城管對乞丐的“零容忍”措施,到底合不合適?面對種種質疑,深圳市城管科學研究所所長胡振華表示,過去,城管對市容環境的考核採取定性管理,而從現在開始,將定性管理轉化為量化管理,目的就是促進工作,並稱“這是一種積極的姿態,是建設高效城市管理的探索”。
胡振華稱,網友和市民針對城管管理措施的大討論,是對城市管理工作的關心,他自己則認為,流浪乞討人員有行乞的自由,任何人都無權干涉。但同時,流浪乞討人員的乞討行為應該受到規範,作為基層城市管理人員,也要盡到自己的職責,對轄區的流浪乞討人員進行告知。“市容環境考核方案,只是城管部門的內部考核辦法,實施後還會不斷聽取各方意見,不斷完善。”胡振華説。
胡振華還表示,職業乞討者是最難管理的,針對這類人群的乞討行為,相關的法規沒有具體規範,法律層面上也不是太完善。他認為,對於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光靠城管和民政部門是難以完成的,還需要社會公益組織和個人共同參與。(記者/楊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