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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大代表建議恢復憑“泊位證”購車制度

時間:2012-06-20 08:01  來源:北京日報

    朝陽區北苑居民區使用立體機械停車裝置,大大提高了土地使用效率。(市人大供圖)

  本報訊截至今年3月,全市共有登記機動車504萬輛,而全市停車泊位數僅有248.4萬個。這是市交通委在日前集中答覆關於停車管理的市人大代表建議、市政協委員提案時公佈的最新數據。面對嚴峻的停車矛盾,市人大代表在建議中提出,恢復憑車位租賃證明或産權證明購買機動車的制度。

  今年初市“兩會”期間,市交通委共收到市人大代表、市政協委員關於停車管理方面的建議、提案26件,經過梳理,細化的具體建議包括7大方面:停車行業發展政策方面的建議30條,停車設施建設方面的建議9條,停車場經營服務規範方面的建議17條,停車收費方面的建議10條,停車場執法方面的建議9條,停車管理體制機制方面的建議9條,殘疾人停車、自行車租賃等配套措施方面的建議9條。

  在集中答覆會上,市交通委、市交管局、市規劃委、市發改委、市住建委、市城管執法局等單位相關負責人與提出建議、提案的代表、委員直接溝通對話,彙報説明本市停車管理工作和建議、提案辦理情況。

  據市交通委介紹,今年3月,市政府出臺的《關於推進城六區居住區機動車停車設施新建工作的通知》提出,2013年底前四環路以內居住區新建機動車停車位11萬個以上,2015年底前四環路以內居住區新建停車位20萬個;採取“平面、立體”相結合的工作措施,通過施劃臨時停車泊位、設置綠茵停車場和立體停車設備、對既有平面機動車停車設施實行“平改立”改造等綜合措施,挖掘居住區停車資源,增加供給。

  目前,西城區組織光大銀行對既有平面停車泊位實行改造,設置立體停車樓,已于2月向周邊居民開放夜間停車;東城區車輦店衚同192個車位的立體停車樓于“五一”正式開放;豐台區已著手開展華庭一里550個車位立體停車設備的設置工作;石景山區也已著手開展首鋼等12個小區4900個車位的施劃工作。

  市人大代表、北京金臺律師事務所律師朱建岳建議,恢復購車需要“泊位證”的制度,把交通問題解決在源頭。他認為目前本市採取的搖號限購方式,只能是延緩機動車增長的速度,並沒有從根本上解決“車滿為患”的問題。要求機動車購買人購車前必須先自備車位,即居民或單位購買機動車前,必須自備路外正規停車位,憑車位租賃證明或産權證明購買機動車。

  朱建岳代表認為,憑“泊位證”購車的良好創意多年前在北京實施過,一方面受拉動經濟的壓力,一方面在執行中沒有嚴格依法依規,因此最終取消。當前,北京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日益重視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不斷向世界城市邁進,因此面對近50%的停車需求缺口,亟待通過更加嚴格、科學、有效的措施切實控制機動車的增長。

  製表/文華

  建議

  停車位規劃標準1:1配建優先發展立體地下車位

  人大代表建議認為,實行泊位證購車的前提是合理規劃停車設施配建標準。目前本市停車位配建指標為:大型公建每萬平方米65個;居住區三環路以內每百戶30個,三環路以外每百戶50個。而這一標準明顯滯後於本市機動車擁有的實際情況。如果前期規劃沒有配建足夠的停車設施,後期改造的費用將會大大增加,因此必須對各類建築的停車設施配建標準進行全面修改提高。新建居民區的停車配建標準應達到每百戶100個。

  針對北京土地資源極端寶貴的現狀,人大代表建議提出,提高配建標準絕不意味著多佔土地,必須實行精細化、立體化設計。在五環內居住小區停車位配建中,應該全面推行地下停車或立體機械式停車,充分利用寶貴的土地資源。如修建地面立體式停車裝置,可以使佔地面積減少到普通地面停車場的1/4。

  市規劃委表示,目前正在組織修訂北京市停車設施配建標準,居住區停車位配建指標會有進一步的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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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芮益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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