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
近日,杭州市新頒布的《杭州市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條例》因對外來人口提出了高中學歷要求而廣受質疑。
這項旨在為流動人口享受同城待遇提供法律保障的規定卻被指是一種“變相歧視”。圍繞條例産生的質疑和爭議再次將公眾引向已備受詬病的戶籍制度。
“城裏的月光,把夢照亮……”多年前許美靜的一首歌,唱出了外來務工者的心聲。他們千里迢迢背井離鄉走進城市,只是希望城市的霓虹燈能讓他們的生活改變。這些人不甘於一輩子被禁錮在貧瘠的土地上,做一個城市人是他們的夢想。
但農村人口進入城市紮根並不簡單。這過程中的諸多限制,往往讓外來務工者在轉了一大圈之後很可能再次回到農村。
日前,杭州市新頒布的《杭州市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因對外來人口提出了學歷要求而備受質疑。新規中規定,流動人口想申領《浙江省居住證》,除要有穩定工作、無犯罪記錄等條件外,還必須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新規是為流動人口享受同城待遇提供了法律保障,還是一種“變相歧視”,人們莫衷一是。但可以肯定的是,杭州居,大不易。
被學歷擊碎的城市夢
事實上,浙江省從2009年就開始實行居住證制度。在當時,這項制度被認為是對戶籍制度改革的重大探索。因為從暫住證到居住證,雖然字面上僅一字之差,卻意味著對流動人口從“治安管理”到“社會服務”的重大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