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報記者昨日就吳某某涉嫌包庇飆車案一事發採訪函至深圳大學黨委宣傳部,經多方核實後深圳大學黨委宣傳部昨晚發佈通報,稱因涉嫌包庇罪被刑拘男子全名“吳煥文”,並非深圳大學學生。昨晚市交警局經與吳煥文父親核實,吳煥文父親稱,其兒子和深大兩名學生組建樂隊,有到深大演奏,確非深大學生。
深圳大學通報稱,對6月4日媒體報道“深圳大學一學生吳某某涉嫌包庇飆車案肇事者侯培慶被刑拘”,深圳大學高度重視,學校保衛部與市交警局聯繫,得知報道中所指“深圳大學學生吳某某”,全名吳煥文。學校教務部學籍室馬上進行查證,證實無吳煥文在校資訊。學校懷疑吳煥文冒充深圳大學學生,學校保衛部立即與福田交警大隊溝通,説明情況。經交警部門6月4日下午對吳煥文的再次提審,吳招供如下:吳煥文,廣州某演藝學校畢業,非深大學生(包括成教學院),亦非深大畢業生。只是日常租住在深圳大學附近,與深大沒有任何關係。記者了解到,此前在多份筆錄中,吳煥文講述多有變化,曾提及為夜大學生,又講到和深大好友組建樂隊,曾進入深大演出等。 微博“@陽光下隨風奔跑”披露,聽説吳煥文經常與深大表演專業的同學混在一起,曾成立個樂隊,又常跑到表演專業的課堂旁聽,但並非深大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