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立法,保證公平
《基本住房保障條例》仍在擬定,專家稱條例能從根源上保證公平
最新消息是,住建部日前已抽調各司局人員組成十五個工作組分赴全國各地,針對保障房的為期兩個月的中期評估檢查已經啟動。
記者調查中發現,截至今年上半年,北京、安徽、河北等地已先後規定,保障房項目負責人為終身責任人。
許多學者還在呼籲,應儘快擬訂《住房保障法》。不過,媒體消息稱,《基本住房保障條例》將有望先行出臺。
專家表示,正在起草的“條例”將對保障房的定義、功能、法律地位等進行原則性規定,還將對保障房的“公平分配”和退出機制以及相關的方式和路徑進行確定。以清除保障房的牟利空間,從根源上保證分配公平。
住房制度大變革
1998年之前
“全民”福利分房的年代,由單位解決城鎮職工的住房問題。
1998年開始
取消福利分房,建立三層住房體系:低收入住廉租房;中低收入買經適房(政府有部分補貼);高收入買商品房。
1998年-2006年
經適房建設曾一度與商品房並駕齊驅;地方日益依賴土地財政,經適房建設極度萎縮。
2007年-2010年
城市化進程加快,房價高企,社會矛盾深化;中央調控商品房價格,加大保障房建設。
2011年-2015年
5年完成3600萬套保障房,僅2011年要求興建1000萬套,進一步調控商品房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