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
公 告
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反恐怖工作有關問題的決定》的規定,現公佈《第三批認定的恐怖活動人員名單》,並對其資金及其他資産予以凍結。
特此公告。
公安部
二〇一二年四月五日
第三批認定的恐怖活動人員名單
目 錄
一、努爾麥麥提 麥麥提敏
二、阿布都克尤木 庫爾班
三、帕如哈 吐爾遜
四、吐送江 艾比布拉
五、努爾麥麥提 熱西提
六、麥麥提依明 努爾麥麥提
一、努爾麥麥提 麥麥提敏
努爾麥麥提 麥麥提敏(化名:阿不都許庫爾、阿不都許庫爾大毛拉、努爾買買提大毛拉、艾布薩米提),男,1965年7月19日出生,中國國籍,小學文化,身份證號:653222196507194052,係聯合國認定的恐怖活動組織“東突厥斯坦伊斯蘭運動”(以下簡稱“東伊運”)的主要骨幹。主要犯罪活動:
1、組織、領導恐怖活動組織。1994年,努爾麥麥提 麥麥提敏非法出境至南亞某國,接受暴力恐怖培訓,學習使用各類武器和製造爆炸裝置。1997年,參與建立“東伊運”恐怖活動組織,係該組織首批成員。2009年以來,努爾麥麥提 麥麥提敏積極招募成員,籌集恐怖活動資金,發展恐怖活動組織。2011年8月下旬,努爾麥麥提 麥麥提敏以“東伊運”指揮官的身份在網際網路上發表文字和視頻聲明。
2、建立恐怖訓練營地,培訓恐怖活動人員。根據“東伊運”恐怖活動組織的安排,努爾麥麥提 麥麥提敏于1997年10月在南亞某國秘密建立了恐怖訓練營地,並擔任軍事教官,對數十名恐怖活動人員進行了製作爆炸物、使用槍械等方面的訓練。接受其培訓的買買提明 買買提、艾買提 亞庫甫等恐怖活動人員,後來陸續成為“東伊運”恐怖活動組織頭目、軍事指揮官或其他方面的骨幹。
3、煽動恐怖活動。自2009年以來,努爾麥麥提 麥麥提敏多次進行極端思想和暴力恐怖宣傳。2011年8月,努爾麥麥提 麥麥提敏在網際網路上發表聲明,煽動中國境內極端分子和恐怖活動人員對中國政府進行恐怖活動,並揚言“東伊運”恐怖活動組織將在今後中國境內所有的恐怖活動中發揮領導作用。受其煽動,多名在中國境內的極端分子非法出境參加恐怖訓練,部分無法出境的極端分子則在中國境內實施了暴力恐怖活動。
4、招募恐怖活動人員。自2009年以來,努爾麥麥提 麥麥提敏積極發展“東伊運”恐怖活動組織的實力,發動該組織成員與中國境內親屬和關係人聯繫,教唆中國境內人員想方設法出境參加“東伊運”恐怖活動組織。為協助中國境內極端分子在境外各國轉机,努爾麥麥提 麥麥提敏還派遣該組織多名骨幹在東南亞、中亞、西亞等國建立接應站點,接應從中國非法出境的極端分子,併為其提供偽假證件,躲避各國執法部門的檢查。
5、組織、策劃、實施恐怖活動。1999年底,努爾麥麥提 麥麥提敏因在南亞某國實施暴力恐怖活動被判處10年有期徒刑。2006年,逃脫監管返回“東伊運”恐怖活動組織,繼續策劃實施暴力恐怖活動。2007年,努爾麥麥提 麥麥提敏指派該組織成員買買提艾力 鐵力瓦爾地潛入中國境內,糾整合立暴力恐怖團夥,籌集恐怖活動資金,購買製作爆炸物的原料,從事制爆試爆活動。2011年7月底,買買提艾力 鐵力瓦爾地暴力恐怖團夥在中國新疆喀什實施了一系列殺人、爆炸、放火等恐怖活動,造成多名無辜群眾和公安民警死傷。努爾麥麥提 麥麥提敏于2011年8月在網際網路上發表聲明,承認上述恐怖活動係“東伊運”恐怖活動組織所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