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中國《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規定,女性公務員體檢須檢查淋病、梅毒等性病,並蒐集體檢者的月經史。部分體檢者對此表示不滿,認為隱私被侵犯,質疑檢查意義。北京一家公益機構致信政府,建議取消該項檢查,稱檢查性病損害女性人格尊嚴,造成間接歧視。這個體檢標準是否歧視女性或侵犯女性隱私權?從不同角度出發,公眾的看法截然不同。
質疑
損害就業權隱私權
男女應聘者在體檢上的待遇不同,顯然不是醫學篩查性病所能解釋的,儘管體檢項目會因男女生理上的不同而有所區別,但這種區別不該如此之大。從根本上説,女性求職者所面臨的體檢尷尬,其實凸顯的是隱私權與錄取權之爭、公平就業權與性別歧視之爭。
儘管從道理上誰都知道,月經初潮、月經週期等並不決定公務員的工作能力,但很多用人單位和個別領導,對於女性存在一些歧視,認為月經會影響工作,至少可能導致工作時間縮水。一個月經不正常的女性,在歧視者眼中,也意味著她所承擔的工作能否按時完成,具有某種不確定性。這個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恰好契合了某些用人單位的偏見。對於女性來説,這個標準確實損害了她們的公平就業權、隱私權。為了獲得工作,她們一定程度上只有犧牲隱私權,接受這種隱形歧視。之所以説是隱形歧視,是因為這種歧視是不會拿到臺面上説的,放在臺面上的,是所謂的篩查性病。
毋庸諱言,公務員體檢對女性確實過於苛刻,這其實並非一個醫學問題,而是一個社會問題,《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對男女求職者都是公平的,但在選擇性執行的現實語境下,女性要成為公務員比男性面臨更多的困難,從促進公平就業來看,對於成為女性求職攔路虎的一些體檢項目,其實可以考慮取消。取消並不意味著不去篩查性病,而是儘量通過血液化驗等手段實現,而不必通過婦科刮片、詢問月經史等手段實現。甚至可能的情況下,只是重點篩查,而不必普查,實際上,不僅公務員體檢應該如此,從不要醫療過度角度來看,現代的醫療理念也不提倡所有患者都做性病檢查。既然如此,何必對女性求職者過於苛刻?(歐木華)
追問
公務員錄用體檢如同婚檢?
公務員錄用體檢的歧視層出不窮,從B型肝炎歧視到殘疾歧視到現在的涉嫌性別歧視,記得曾經看過關於女性公務員檢查乳房是否對稱的報道,當時看了的確感覺荒謬。公務員由於不同崗位和職業需求,體檢標準不一,但不能把公務員體檢搞成婚檢一樣對待。對女性公務員的性病檢查不能就説是性別歧視,只是涉及的隱私更多,應該説是對隱私權的侵犯。性病檢查用來公務員體檢標準的確有些牽強,從這方面來説不能就此把性病患者拒之於公務員隊伍的大門之外。而對於女公務員的性病檢查屬於被動的強制性檢查,對女性來説,個人隱私被暴露不説,也是件比較難堪的事情。
公務員的體檢標準一直在不斷修改,卻總是難以擺脫一些歧視、侵犯隱私的嫌疑。比如,過去對警察等職業的錄用身高限制,就是對身材不高的人群的一種歧視政策,去年在江西省的招考警察考試中就已經取消了對身高的要求,這也體現了公務員考錄過程中的一種進步。對女性公務員進行性病強制體檢不能拿關心身體健康當託詞,不合理的就該取消。當然,從個人角度來説,應該時常注意良好習慣的養成,適時地去醫院檢查自己的身體,對自己的身體狀況地了解是非常有必要的。所以,女性公務員的性病體檢項目確實有不合理之處,建議取消的提法是可取的,不能讓女性覺得有性別歧視和隱私侵犯。要關心他人的身體健康還是多從普及健康常識以及疾病的預防措施做起。(鄧閩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