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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公款吃喝納入刑法範圍 實行公款吃請公示制

時間:2012-03-14 08:21  來源:中國新聞網

  九三學社中央今年在提交的提案中表示,目前,全國一年公款吃喝的開銷已達3000億。公款消費應如何遏制,也成為本屆兩會代表委員熱議的話題。對此,代表委員各自建言支招。

  本報訊 (記者郭少峰)全國政協委員、全國工商聯常委、安徽省工商聯主席李衛華建議,借鑒義大利刑法把公款吃喝玩樂定為貪污罪,把公款吃喝納入刑法範圍,像治理貪污受賄一樣治理吃喝腐敗。

  李衛華表示,公款吃喝浪費大量國家資財,也吃壞黨風、喝痛民心,損害黨和政府形象。雖然頻發禁令,但各種名義的公款吃喝行為屢禁不止,“似有愈演愈烈之勢”。

  李衛華分析説,相對於俄羅斯、日本和印度等國,我國公款吃喝可以在會議費、出國費、培訓費、調研費、科研費等合法的項目下報銷,一些領導認定“接待無小事”,逐漸形成了“想吃就吃”“不想吃也要吃”的接待體制。而且由於公務接待的主體是領導幹部和其他公務人員,加之資訊和權力的不對稱,使得公務接待中的問題帶有一定的隱蔽性,易形成“上級不好監督,同級不願監督、下級不敢監督”的局面。

  李衛華建議,將公款吃喝上升到法律的高度,把公款吃喝納入刑法,像治理貪污受賄一樣治理吃喝腐敗,“無疑能讓更多的公款吃喝者有所顧忌和收斂”。

  李衛華還主張推行資訊公開,規範公款接待行為,解決那種“公款接待成個筐,什麼費用都可往裏裝”的現狀。他建議,定期公佈“三公消費”等經費預算、決算,超預算公款消費就是違法,建立健全財務審批程式和會簽制度,嚴格執行接待標準,超標治理。李衛華還主張實行“公款吃請公示制”,讓公務接待費用和費用報銷環節透明,接受檢驗和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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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芮益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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