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2012年食品安全
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
國辦發〔2012〕1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2012年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已經國務院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國務院辦公廳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六日
2012年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
2011年,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的部署,大力開展食品安全治理整頓,進一步強化日常監管,查處了一批大案要案,解決了一批食品安全突出問題,有力維護了人民群眾的飲食安全。但是,當前我國食品安全基礎依然薄弱,風險隱患點多面廣,違法問題時有發生,形勢不容樂觀。為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鞏固前一階段取得的治理整頓成果,繼續有針對性地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現就2012年食品安全重點工作作出以下安排:
2012年食品安全工作的主要任務是,堅持標本兼治、著力治本、主動出擊,繼續深化食品安全治理整頓,加大嚴懲重處力度,切實解決影響人民群眾食品安全的突出問題,堅決遏制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多發態勢;進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監管體制機制和法規、制度、標準體系,努力消除監管盲區、死角,健全食品安全監管長效機制;加強食品安全監管力量,努力提高食品安全監管能力,促進食品安全水準不斷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