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裸官”是貪腐“高危人群”,但人們對“裸官”現象危害認識不足
今天下午,中國社會科學院在京發佈2012年法治藍皮書《中國法治發展報告NO.10(2012)》指出,“裸官”是貪腐的高危人群,但社會公眾對“裸官”現象的危害性認識不足。該藍皮書還認為,公職人員配偶和子女存款在國外的情況也應當公開。
人們對“裸官”現象危害認識不足
隨著反腐鬥爭的深入,公職人員中的“裸官”現象引起了社會廣泛關注。據該藍皮書介紹,由中國社科院法學所法治國情調研組對北京、四川、浙江等23個省市的部分公職人員和公眾開展的“公職人員廉潔從政法律機制”調查顯示,認同禁止一定級別的公職人員配偶擁有外國國籍或外國永久居留權的人數仍然佔多數,公職人員佔46.4%,超過認可其配偶擁有外國國籍或者外國永久居留權7.5個百分點;公眾為42.9%,低於公職人員的百分比。
同時,對於公職人員子女是否可擁有外國國籍或者外國居留權,這項調查顯示,有46.7%的公職人員和39.7%的公眾認可公職人員子女擁有外國國籍或外國永久居留權。14.6%的公職人員和15.7%的公眾認為所有公職人員的子女都不能擁有外國國籍或者外國永久居留權。
從數據來看,同意禁止一定級別的公職人員子女擁有外國國籍或外國永久居留權的公職人員有39.6%,公眾為38%,公眾的比例低於公職人員。
從調研來看,人們對“裸官”現象的危害性認識不足。該藍皮書解釋説,改革開放以來,不少公職人員的配偶或子女擁有外國國籍或外國永久居留權,對此,很多人並不覺得欠妥。調研也顯示有38.9%的公職人員和34.2%的公眾認同這種做法。無論是接受調查的公職人員還是普通民眾,都有近1/3的人對公職人員配偶及子女是否應該擁有外國國籍或者外國永久居留權認識不清。
該藍皮書認為,對普通民眾而言,這當然無可厚非,但對公職人員而言,卻並非如此。“裸官”不僅對國家利益和人民具有潛在的危害,而且,一些要害部門的公職人員,其配偶和子女擁有外國國籍或者外國永久居留權將影響中國的政治和政府決策。
“裸官”無疑是貪腐“高危人群”
“應該承認,不是所有配偶和子女移居海外的公職人員都有腐敗問題,但“裸官”無疑是貪腐的高危人群。”該藍皮書指出,儘管有關部門針對“裸官”問題出臺了各項規定,採取了各種措施,“裸官”的問題仍然難以得到真正解決。“裸官”盛行的原因很複雜,既有認識上的,也有法律和制度上的。
據該藍皮書分析,從目前來看,現行制度制裁乏力,大多數規範“裸官”的相關規定都是黨的文件或規定,缺乏法律權威性;而且,“裸官”尚不完全是公職人員的禁止性行為,從調研的結果看,許多公職人員對“裸官”並不反對,因此要將其明確規定為禁止性行為尚有一定的難度。
為此,該藍皮書建議,要加強對裸官的監管,一方面,應完善立法,制定統一可操作的高位階公職人員行為準則,規制“裸官”行為。另一方面,公開透明是監管“裸官”的最好措施。應建立公職人員配偶子女移居境外的年度公開制度,公開公職人員配偶和子女獲得外國國籍或者外國永久居留權的情況。
“公開的來源可以是公職人員的自我申報,也可以是相關部門的其他資料來源。”該藍皮書認為,要對配偶及子女擁有外國國籍或者外國永久居留權的公職人員建立預警檔案,知曉其動態。此外,公職人員配偶和子女存款在國外的情況也應當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