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北京市教委日前下發通知,要求各區縣教委嚴格管理在校學生的就餐品質和價格,並規定學校食堂不得個人承包經營,嚴禁學校或個人借學生餐牟取不當利益。
北京市教委要求各學校在引進社會企業提供餐飲服務時實行準入制,並且嚴格審核他們的資質,不得引入無食品衛生許可、無經營執照、無餐飲資質的單位或個人來承包經營學校的食堂。
對於學生和家長反映的學生餐的價格問題,北京市教委要求各個區縣教委督促學校,定期公開食堂和學生伙食經費的賬目以及配餐的標準接受監督,嚴禁學校個人借機獲取不正當利益,嚴禁直接或變相用學生餐補貼老師伙食費,發放其他福利,對於這些損害學生利益的事,一旦發現將嚴肅查處。
目前,北京學生家長反映意見主要集中在學校餐的品質、餐量、價格三個方面,所以北京市教委要求各個區縣教委針對這些問題,制定中小學生在校就餐管理規範明確品質和操作的標準。
(來源:中國廣播網)
[責任編輯:芮益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