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孵化”的成效
早在 1983年,鄧小平就發表“利用外國智力和擴大對外開放”的講話,開啟了我國引進海外人才和外國智力之路。
進入21世紀,我國提出 “科教興國”與“人才強國”戰略。2008年,中共中央辦公廳轉發《中央人才工作協調小組關於實施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計劃的意見》啟動“千人計劃”。2011年,中央人才工作協調小組在北京召開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工作會議。中組部、人社部聯合下發《關於支援留學人員回國創業的意見》,標誌著我國回國工作、為國服務和回國創業三位一體的留學回國工作政策體系初步形成,海外高層次引進人才工作進入了新階段。
在此背景下,我國海外高層次人才的引進與回歸取得了突破性進展。據不完全統計,2010年一年間留學回國人數為13.5萬人,同比增長24.7%;“千人計劃”引進海外高層次人才總數已達1143人。國資委組織4家央企,拿出5個“海外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基地”高級負責人職位,面向海外公開招聘;中科院目前101名“千人計劃”創新人才中,已經有3人擔任研究所所長,14人任國家重點實驗室主任(副主任),13人任研究所首席科學家、國家科技重大專項負責人或973項目負責人。
然而,面對新一輪引進工作要求,存在的問題仍然不少。前不久,中國人事科學研究院組成課題組針對留學人員回國創業問題進行了相關政策分析。課題組收集從中央到地方的創業政策共594項,包括適用於非留學人員創業的政策71項,適用於留學人員回國創業的各層次政策357 項,留學人員回國創業的配套政策166項。
從梳理與評價這些政策情況看,總體上我國留學人員回國創業政策體系正在逐步形成。截至2010年8月,全國各部門各地區制定和實施有關留學人員回國創業政策共357項,涵蓋了稅收優惠、智慧財産權保護、無風險資金支援、風險資金支援、個人發展、家屬安置、企業登記註冊、創業指導和出入境管理等多個方面。
但與此同時,也存在政策不夠配套和支援力度不夠大的問題。從留學人員對創業環境重要性與滿意度比較分析看,各要素滿意度得分均低於重要性得分,創業環境與留學人員期望值有一定差距,特別是在子女入學、住房和資金支援等服務方面滿意度較低。有專家指出,我國吸引留學人員回國創業最大的問題是創業園孵化器“溫度”不夠,對留學回國人員創業能力缺乏培訓,有些“孵化器”更像物業公司。
頂層系統設計
出現上述這些問題的重要原因,是多頭管理、各行其是,政策缺乏頂層系統設計。一些留學人員反映,國家雖然建立了留學人員服務工作聯席會議制度,但與創業聯繫緊密的工商、稅務等部門卻未列其中,目前還沒有處理日常事務的常設機構。這些問題解決不好,將直接影響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工作順利進行,需要引起重視,認真研究,切實提出對策建議。
其一,解放思想,科學確立工作目標。在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時代要求下,中國需要從過去靠人口紅利,向未來靠人才紅利轉變;從過去靠投資拉動向未來靠人才拉動轉變;從過去靠中國製造,向未來靠中國創造轉變;從過去靠招商引資向未來靠招才引智轉變。
在引進人才上,要進一步開拓視野,廣納英才。既要引進高新技術、戰略性新興産業領域的人才,又要引進發展現代服務業所需要的人才;既要引進科學技術和工程科技專業人才,又要引進經濟、人文、管理領域的人才;既要注重從歐美等發達國家引進人才,又要重視從其他發展中國家引進人才。
按照今後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應抓緊研究制定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發展規劃,進一步明確目標任務。到2020年,應達到如下人才引進目標:留學生總回歸率應達到50%,中國出生的海外人才當中,高層次頂尖人才應70%擁有我國綠卡或國籍,加上經常性回國訪問及不限形式聯繫與合作的人才環流群體,應達到80%。根據同等實力國家經驗,我國每年應實現外國留學生30萬和40萬人次外國專家短期引進目標和20萬海外人才入籍或獲得“綠卡”長期引進目標。
其二,突出重點,繼續推進載體建設。實踐證明,以重大“人才工程”等為載體引進海外人才是行之有效的。1991年的“跨世紀優秀人才培養計劃”、1994年的“百人計劃”、 1996年的“春暉計劃”、1998年的“長江學者獎勵計劃”和新世紀的“千人計劃”等都為引進海外高層次人才起到了積極推動作用。今後應繼續推進載體建設,以“海外高層次留學人才回國資助項目”和“創新團隊國際合作夥伴計劃”等為載體,引進諾貝爾獎團隊中高端人才到我國搞聯合開發,聯合研究,聯合攻克國際難關,進而為我國儘快獲得諾貝爾獎成果提供有利條件。
其三,創新機制,進一步完善相關制度。一是建立人才移民制度,改革國籍、綠卡和簽證制度。完善移民“綠卡”制度,簡化往返中國的簽證手續等吸引頂尖人才入籍。二是完善海外高層次人才薪酬激勵體系。國際人才競爭中的人才待遇標準,通常不是由國內人才市場定價,而應由全球人才市場定價。對於國家急缺人才應高於國際同行薪金水準,可以採取政府支援、民間基金冠名等方式解決資金來源問題。降低個人所得稅率,也是增強對海外人才和留學人員吸引力有效措施。三是完善國際合作辦學制度,採取傾斜政策,擴大招收外國留學生。四是建立與産業結構調整相適應的配套國家風險基金與擔保機構,通過與産業、項目、資金相結合的政策吸引和凝聚海外高端人才。五是建立留學人員創業導師庫和留學人員回國創業榜樣庫等制度,為海外高層次人才創業提供培訓和導向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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