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王晨
制定新一期《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12-2015年)》意義重大
——中央外宣辦、國務院新聞辦主任王晨答新華社記者問
新華網北京9月28日電 9月28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組織召開了國家人權行動計劃聯席會議,部署制定《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12-2015年)》有關工作。全國人大、全國政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等聯席會議機制56家成員單位的負責人以及相關人員120多人參加了會議。9月28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主任王晨就中國制定《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12-2015年)》的有關問題接受了新華社記者專訪。
記者:我們知道,中國第一份國家人權行動計劃得到了全面落實,在第一份計劃剛剛結束不久,中國政府即著手組織制定新一期國家人權行動計劃,有什麼特別的考量?
王晨:制定新一期國家人權行動計劃是落實“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的憲法原則,推動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努力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宏偉目標的一項重大舉措。
尊重和保障人權是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重大戰略思想的重要內容,是中國共産黨治國理政的重要原則,也是貫徹落實《憲法》、《中國共産黨章程》以及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二五規劃綱要的原則要求。
2009年中國制定的首份國家人權行動計劃實實在在地促進了我國人權事業的發展,受到了國內民眾的普遍歡迎和肯定。
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是我國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是深化改革開放、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攻堅時期,也是加強人權保障、促進人權事業全面發展的一個重要時期。應該看到,我國經濟社會發展過程中還面臨一些突出的矛盾,發展中不平衡、不協調、不可持續的問題還比較嚴重,在很大程度上影響著人權的普遍改善。胡錦濤總書記2008年致信中國人權研究會時強調,要一如既往堅持以人為本,切實推動人權事業發展;在今年“七一”講話中進一步強調“依法保障人民群眾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等各項權益”。中央決定制定新一期國家人權行動計劃,就是要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部署要求,進一步促進人權事業全面發展,努力建設和諧社會,促進社會更加公正、和諧。
新一期國家人權行動計劃將從經濟、政治、文化和社會建設各個領域明確規定中國政府在促進和保障人權方面的目標任務以及具體措施,並在立法、行政和司法各個環節加以貫徹落實。
[責任編輯:馮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