縮小貧富差距要靠改革稅制 非提高最低工資標準
《人民日報》7月29日報道,據中國社科院人口與勞動經濟研究所所長蔡昉介紹,1978年至2009年,城鄉居民名義收入差距從2.57倍擴大到3.33倍。中國社科院發佈的2011年《農村經濟綠皮書》指出,目前我國城鄉居民收入差距仍然巨大,預計2011年,這個比例將達到3.26:1。貧富差距的不斷擴大,《齊魯晚報》23日刊登的評論指出,當今社會,分配不均是影響社會和諧、人際關係穩定的重要因素,縮小貧富差距是穩定社會的當務之急。
各地紛紛提高最低工資標準,能否有效縮小貧富差距?對此,徐滇慶指出,最低工資標準的設置時間和設置標準都要認真推敲,如果設置的最低工資標準低於市場均衡工資,那麼設與不設沒有多大區別;如果最低工資高到一定程度,影響了企業的經營,可能會損害企業的用工積極性,進而傷害最窮的窮人。
徐滇慶對中新網財經頻道表示,解決貧富差距的關鍵在於稅制改革、反對壟斷、提倡慈善,在這三個層次上充分發揮市場調節的杠桿作用,而不是簡單地提高最低工資標準,遺忘廣大的農民階層。
徐滇慶指出,如要縮小收入差距,就必須徹底改革稅制,大幅度消減企業稅負,將削減下來的企業稅作為工資發給職工,再按照遞進稅制徵收個人所得稅。把相當大一部分稅負從企業轉移到個人頭上,從而提高社會的分配效率,提高勞動收入的比重,改善民眾生活。( 何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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