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的“第一戰”,即日起,本市啟動全市範圍的事業單位清理規範工作,機構設置和實際運作有問題的單位將被撤銷或整合,預計明年2月底前基本完成。這是記者昨天從市編辦獲悉的。
據介紹,本市各級黨委、政府直屬和部門所屬事業單位;各級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群眾團體機關及其他組織所屬事業單位都納入此次清理規範的範圍內,預計涉及1萬餘家事業單位。
“通過清理規範,可以全面掌握事業單位機構編制執行情況,摸清底數,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進一步規範機構編制管理,優化資源配置,打掉長期存在的一些‘空殼’和‘浮沫’,為下一步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奠定基礎。”市編辦相關負責人介紹。
此次清理規範主要涉及兩方面內容,首先是機構問題。“對於機構設置和實際運作存在突出問題的事業單位,將分別予以撤銷或整合。”該負責人説,如未按機構編制管理規定擅自設立的、承擔的特定工作任務已完成或履行職責的法定依據已消失的、批准設立兩年以上未正式組建或未開展工作的、名存實亡或已批准轉為企業或社團的機構都將被撤銷。而屬於整合的機構主要包括設置過於分散、規模過小的;職責相近、重復設置的;因行政區劃整合、主管部門撤並等原因涉及事業單位調整的等。
其次是編制問題。“在規範機構設置的基礎上,將對事業單位編制使用情況進行清理。”該負責人介紹,將實行嚴格的總量控制,嚴禁超編進人,現有超編人員將逐步消化。凡是被撤銷的事業單位,機構編制部門將收回其編制;調整整合後新組建的事業單位,在原有編制基礎上從嚴從緊重新核定編制。對於職責任務萎縮或大量空編兩年以上的事業單位,機構編制部門也要相應核減其編制。“清理規範期間,不再新增事業單位,也不再新增事業編制,確因工作需要的將在現有編制總量內調劑解決。”該負責人表示。
市編辦相關負責人説,清理規範事業單位,是科學劃分事業單位類別的重要一步。要按照政事分開、事企分開、優化結構、精簡效能的原則要求積極穩妥的開展。目前,本市清理規範工作已啟動,本月底前,市、區縣機關直屬事業單位和各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將在全面梳理“自家”情況後,拿出清理規範方案,包括機構編制現狀、當前存在的主要問題等內容,報送同級機構編制部門。
從10月初到年底,市、區縣機關直屬事業單位和各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將按照機構編制部門審核批復的清理規範方案,進入組織實施階段。明年1至2月份,市、區縣編辦將用兩個月時間分別對市屬、區縣屬事業單位啟動檢查驗收,並逐級上報。(記者 袁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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