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9_210*60
關鍵詞:
台灣網  >   新聞中心  >   時政新聞

學者稱逾八成群體事件係民眾利益訴求受阻所致

2011年08月22日 13:10:35  來源:北京日報
字號:    

  特點三:從文化層面來認識,人民內部矛盾是部分群眾文化心理受困的一種宣泄表現

  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一些舊的規範、價值觀念和行為模式被否定或者遭到破壞,逐漸失去了對人們的約束力。而人們的民主意識、法治意識、競爭意識、利益意識、權利意識、參與意識等不斷增強,但新的規範、價值觀念和行為模式尚未形成或未被普遍接受,導致了社會規範權威失落、社會規範真空或規範衝突。就整個社會而言,既存在著反映市場經濟要求的平等、自由、公正、競爭、效率、開放、改革等現代形態的價值觀念,也存在著諸如身份、等級、特權、懶惰、散漫、封閉、保守等傳統社會形態的價值觀念。這必然導致一些群眾的文化心理極其困惑並著重表現為不滿、憤慨、暴怒等反程式、反規則的情緒。根據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學説的觀點,受到挫折後的心理能量如不能及時得到緩解,經長期積累,就一定會“爆炸”。這樣就形成了矛盾和衝突。

  特點四:從體制層面來認識,人民內部矛盾是轉型期體制缺陷的一種集中釋放

  社會轉型實際上就是使社會在分化-整合-分化-再整合的迴圈往復中不斷得以發展和進步。當前,我國正處於經濟轉型的“加速期”,社會結構“同質性”快速消解而“異質性”不斷增加,社會分化的烈度、速度、深度、廣度比以往任何時候都要深刻,而整合的力度卻相對不足。而這正是人民內部矛盾大量涌現的歷史背景和根本性原因。例如,我們國家的科層制體制結構是在計劃經濟時期構建起來的,在向市場經濟轉軌的過程中就不可避免地遇到了體制困境。具體來説,整齊劃一、層級節制的組織體系缺乏彈性,無法適應環境的急劇變化;組織機構鏈條過長,上下左右職能部門之間缺乏溝通和協調;高度集中的權力與嚴密而繁瑣的規則體系,制約著機構和人員的創新;決策的科學性和民主性缺乏等。這些困境,又因得到等級結構體系下資訊傳遞過程中的隱瞞、失真、扭曲、放大等多重效應的強化,導致體制性遲鈍現象的後果較為嚴重,利益分化矛盾在不能通過體制內政治方式進行表達和協商的情況下,就只能通過群體性事件這種較激進的方式進行釋放。

  特點五:從生産關係層面來認識,人民內部矛盾是社會關係不協調、不和諧的表現

  經過30多年的改革開放,我國社會進入了國際上公認的敏感發展階段,處於一種“黃金髮展”與“矛盾凸顯”可能並存的時期。總體上説,我國社會是和諧的。但由於我們過去有些地方片面追求經濟的快速發展,忽視了社會發展的協調性,導致現實生活中存在著不少影響社會和諧的矛盾和問題。比如貧富差距明顯的問題,城鄉之間,城市和農村內部差距都比較大;再比如教育醫療資源城鄉之間的不均衡配置的問題也很突出。這些矛盾和問題,遇到一個導火線就容易激化。

  特點六:從危機管理層面來認識,人民內部矛盾引發的群體性事件具有明顯的危機屬性,屬於公共危機的一種

  危機的特點一是破壞性強,二是社會高度關注。在群體性事件中,有些群眾抱著“不鬧不解決,小鬧小解決,大鬧大解決”的心態,越來越多地採取了諸如衝擊黨政機關、堵塞公共交通、群體陳情等偏激行為,甚至採取更加激烈的暴力手段,向政府和有關部門施壓,極易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和重大的人員財産損失。群體性事件由於參與人數多,成分不特定,話題較敏感,資訊傳播快,很容易引起社會公眾的高度關注。一旦受到媒體的特別注意和炒作,就會迅速成為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使得一般問題複雜化,局部問題擴大化,社會問題政治化,形成強大的社會輿論壓力。所有這些都具有明顯的危機屬性。

  特點七:從後果層面來認識,人民內部矛盾凸顯實際上是雙刃劍,積極與消極作用並存

  人民內部矛盾的增多,對政府和社會來説是一個危險的信號:它可能表明某地社會矛盾的表達渠道不暢通,矛盾的解決機制不健全;它可能表明政府化解衝突、調解矛盾的能力不強或者對存在的隱患不敏感;它還可能造成非理性的情緒在不同的群體間傳遞,引發強烈的社會動蕩,對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構成持續威脅。

  然而,人民內部矛盾的凸顯,卻如雙刃劍一樣,也具有正功能。比如,它可以告訴我們社會在某些方面已經出現了問題,可以幫助我們明瞭下一步的改革應該在哪些方面加以推進。矛盾事件還可以釋放社會上一些不滿的情緒,因為矛盾和衝突不能掩蓋、壓制,而應讓它顯現、表現出來,這是“安全閥”理論帶給我們的啟示。而群體性事件在這點上就可以對社會矛盾起到一定的化解作用,防止出現跨地區、跨行業的全局性危機甚至動蕩,更好地促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構建。

點擊更多新聞進入新聞中心 要聞 時政新聞

[責任編輯:吳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