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漁民損失哪找?
康菲若免責需舉證與海産品死亡無關
相較于海洋生態環境的損害難以計算,目前環渤海地區漁民的損失則比較具體。據河北樂亭漁業協會的統計,樂亭漁民的損失大約有3億元。河北昌黎等地漁民的損失也很嚴重。目前盈科律師事務所已拿到了不少漁民的委託代理,正在就此做出調查,並計劃起訴康菲石油。
國家海洋局北海分局的一則鑒定結果,有些出乎漁民的意料。根據8月3日國家海洋局北海分局的通報,經鑒定在樂亭老米溝河口東側沙灘發現的少量已經風乾的直徑約0.5釐米的油顆粒屬於燃料油並非來自蓬萊19-3油田。
不過一位國內海洋法專家對記者表示,為了保護弱勢的一方,按照2001年出臺的《關於民事訴訟證據若干規定》第4條的規定,漁民並不需要證明扇貝等海産品的死亡與此次漏油有直接的因果關係,而只要由被告方來負責取證就可以了,康菲石油若想免責必須舉證證明溢油與海産品死亡之間並不存在必然聯繫。
9 海洋局是否失職?
溢油事故中“通報資訊太慢”受指責
在採訪中,河北樂亭的漁民和地方水産官員指責國家海洋局失職。
河北唐山市水産局一位工程師表示,“在6月20日左右的時候,有養殖戶反映扇貝苗不生長。河北省水産局的報告認為是水質出了問題。當時出現的油塊還不是很多,量小,所以還只是影響生長。7月初之後,溢油量大了,就開始大量死亡。國家海洋局屬於嚴重失職。通報資訊太慢,讓我們都無法及時處理。如果通報及時,至少可以部分轉移,同時上面給些經費,對水質進行處理,減少一些損失。”
漁民周佔武擔心,在清理油污時使用了具有毒性的消油劑,這對海洋環境的影響甚至重於原油本身。就此問題,國家海洋局未公開説明。康菲石油中國有限公司有關人士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確實使用了消油劑,並強調是在國家海洋局監管下使用。對此,記者並未從國家海洋局得到證實。
目前,律師賈方義已經以個人名義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交訴狀,請求法院裁定國家海洋局行政不作為。
7月5日,國家海洋局李曉明司長在發佈會上解釋沒有第一時間通報的原因時表示,“分析需要時間”。他説,6月16日約見康菲公司負責人時,向他們提出過“是否已對公眾披露”,對方説沒有,“我説你們應該講,你們污染了我國的海洋,應該向公眾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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