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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網路行為誠信水準低 失信極大影響現實生活

2011年08月11日 13:12:45  來源: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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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者的話】

  隨著網路日益成為人們工作、生活不可或缺的部分,它在給人們帶來巨大便利的同時,虛假資訊的發佈與急速傳播以及電子商務詐騙等問題都增加了社會與經濟健康運作的成本。無論是冒充溫州動車事故家屬發佈虛假資訊騙取捐款,還是淘寶知名網店虛假宣傳以次充好,無論是子虛烏有的女子裸體受審照,還是央視女記者的“被失蹤”,又或是出血性大腸桿菌已入侵北京等不實資訊的廣泛流傳,凡此種種,網路失信都已經極大地影響到現實生活,亟須監管部門的規範以及全社會的共同監督。

  讓誠信陽光遍灑網路

  網際網路的發展給人們的生活帶來極大方便。但發佈虛假資訊、造謠誹謗、“網路水軍”、“黑公關”、“傍微博發財”、淘寶金皇冠賣家“小蟲米子”售假等網路不誠信事件的頻繁發生,反映了目前我國網路行為的誠信水準還比較低,無論資訊發佈還是電子商務,都亟須誠信規範。

  網路不誠信的社會後果是嚴重的,將會給社會、個人和企業增加很多額外成本。網路傳遞資訊方便快捷,受眾廣泛,虛假資訊一經發佈流傳,其負面影響很難消除,會影響社會的穩定運作,增加社會管理成本。而網路商務中的不誠信,也會增加投資的機會成本和商品的交易成本。以最近發生的淘寶金皇冠賣家“小蟲米子”售假的事件為例,即便賣家答應承擔300多萬元的賠付,但也很難挽回其信譽,而且由此引發的網路誠信危機還連累了很多沒有售假的網店,提高了溝通和交易成本;消費者為了防範自己在網路購物中上當受騙,就會增加相應的時間、精力、金錢等成本;政府為此要責成相關部門進行調查和核實,加大了政府的執行成本,如果查處不及時、懲罰不得力,還會大大降低政府的公信力。

  網路誠信要求資訊發佈者和電子商務經營主體在虛擬世界中也以誠實信用原則作為基本的行為準則和道德標準。既要切實履行法定義務,又應充分履行與消費者的約定義務。網路行為之所以出現了如此多的不誠信問題,甚至信任危機,究其原因主要有四個:首先是誠信意識缺乏,誠信教育不普及;其次是網路詐騙成本低廉使得不誠信行為屢禁不止;再次是監督機制和懲治不及時、更不得力;最後是對誠信的立法不夠,制度政策漏洞和盲區多。

  對於網路誠信建設,我認為可以採取以下幾方面的措施:

  第一,注重網路技術研發,加強網路安全。一旦發現網上違反誠信的網站和個人,應能準確鎖定發佈地址和人員資訊,並通過技術手段予以封堵。

  第二,大力開展網路誠信教育,樹立誠信觀念。網路經營者和消費者雙方都自覺誠實守信。經營者以誠信求生存、求發展;消費者不僅要講誠信,而且要及時維權。

  第三,制定相關的網路法規,健全和完善行業監管以及自律準則。只有用法制來約束不誠信行為,才能使誠信建設更加有效。要發揮網際網路協會、“誠信自律同盟”、“網路誠信推進聯盟”、“無線網際網路行業自律同盟”等行業組織的作用,加強行業自律,營造一個乾淨、透明、公正的競爭秩序和網路環境。

  第四,建立有效的失信懲罰機制,加大懲處力度。誠信問題之所以産生,在於不守信用是有利可圖的,因此,解決誠信缺失問題的出發點,就是要讓那些不守信用的人和企業受到應有的懲罰,而讓那些守信用的人和企業得到更多的利益。依法設置的懲罰機制能夠杜絕大多數商業欺詐和商家的不良投機行為,讓遵紀守法的行為能夠得到保護和發展,不守信用的行為將被遮罩和淘汰。如果商家被指控為商業欺詐,那麼就應對違規者依法嚴處,使其傾家蕩産,付出慘痛的代價。(作者杜麗群 為北京大學中國信用研究中心副主任)

[責任編輯:吳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