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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徵點上調只是個稅改革第一步 稅制仍需完善

2011年07月04日 09:25:16  來源: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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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備受矚目的個稅起徵點調整方案終於塵埃落定。個稅起徵額從徵求意見中的3000元上調到3500元。有網民表示,起徵點上調是對民眾意願的重視,是尊重民眾意願的體現。還有網民表示,個稅起徵點上調並不能代表個稅改革的全部內容,仍需通過多種方式,逐步完善我國個稅制度。

  民意的體現

  有網民認為,500元的提高是對民眾意願的重視,是尊重民眾意願的體現,表明國家在民主立法方面有了實質性的進步。雖然與人們預期的仍有差距,但也給了民眾欣喜,對增強民眾對政府的信任具有積極的作用。

  署名“劉杉”的部落格文章表示,此次個稅調整,無論是提高起徵點,還是下調第一級稅率,都是在民意基礎上做出的。雖然結果不能滿足所有意見者意願,但立法機關最終能夠採納絕大多數人建議,意味著民意對立法工作起到了實際作用,從這點看,其意義遠遠大於居民個人可支配收入的增加。

  署名“秋風中的影子”的部落格文章表示,這次人大常委會決定全國統一調整為3500元,我從中讀出兩點:一是就高不就低,更多地考慮了大城市的生活水準。二是前瞻,考慮了百姓工資水準的不斷上漲,併為應對物價進一步上漲對生計費的影響留下了空間。

  不僅僅是起徵點的問題

  有網民表示,個稅起徵點上調只是萬里長征第一步,並不能代表個稅改革的全部內容,仍需通過多種方式,逐步完善我國個稅制度。

  署名“魏英傑”的部落格文章表示,個稅起徵點的調整雖然對不同社會群體的收入有著一定影響,但是並未觸及個稅體制改革的核心部位。只有進行一次具有實質性的大手術,才能讓個稅徵收回歸政策本意,發揮應有的功能作用。具體來講,如今有必要考慮採取更加具有靈活性的、與不同地區經濟發展水準以及不同人群收入水準相適應的徵收辦法。個稅改革則應更加關注向誰徵收以及如何徵收的問題。

  署名“傅子恒”的部落格文章建議,一是起徵點的調整應該與物價整體波動與居民收入水準變化掛鉤。二是個稅計徵應該考慮家庭整體收入因素,實行以家庭為單位進行綜合申報的制度,以更好地體現與滿足收入分配調節的公平性要求。

  有網民表示,重要的是怎麼核定真實收入。這更是一個龐大的工程,且涉及到社會的各個方面。要完善財産申報制度,讓“灰色收入”、“隱性收入”處於陽光之下。

  調節貧富差距仍需有所突破

  有網民表示,此次個稅調整採取整體減稅的模式固然值得稱道,然而讓稅收真正發揮收入和財富的調節機制還任重而道遠。

  署名“李迅雷”的微博表示,這場關於起徵點的討論其實意義不大,起徵點高低對於社會結構性矛盾調和不起作用。中國經濟最大問題是貧富差距懸殊,正是這一差距阻礙了經濟轉型,即從投資拉動到消費驅動。雖然不能指望靠個稅改革來縮小貧富差距,但至少可以通過個稅改革來傳送民生改善的福音。

  署名“張茉楠”的部落格文章表示,一般而言,貧富差距包括收入差距和財富差距兩個方面。從稅收本質上看,個稅是對收入所得一段時期的流量徵稅,並非對額度巨大的資産存量的調整。因此,並不能根本上改變財富分配失衡的格局。因此,在注重增大收入分配中的起點公平和過程公平的基礎上,要建立更加完備的財産稅收調節體系。

  還有網民表示,政府和社會要提供更完善的社會保障體系,通過各種公共産品的服務,彌補貧富差距所帶來的負面效應。稅收是否能夠用之於民以及稅收使用監督將成為下一步的重點。希望有關部門能夠積極完善相關規章制度,統籌財政收入,合理安排財政支出,為社會提供公共産品和公共服務,發展社會保障事業,同時完善資訊交流、群眾監督等體制,確保稅費取之於民、用之於民,積極提高民眾的生活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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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吳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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