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汶川特大地震三週年之際,國家發展改革委正式復函我省,原則同意《汶川地震災區發展振興規劃》,並表示,在災後恢復重建任務全面完成之後,將繼續支援我省地震災區發展。這是記者5月11日從省發展改革委獲悉的。
國家發展改革委指出,支援汶川等災區發展已列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和新一輪西部大開發規劃中。四川要做好《汶川地震災區發展振興規劃》與國家“十二五”規劃及有關專項規劃的銜接。對所涉及的重大建設項目,要認真做好前期工作,按國家有關規定程式審核批准;對納入《汶川地震災區發展振興規劃》的39個極重和重災縣(市、區),要致力解決制約長遠發展的最急迫最突出問題,重點支援産業發展、就業促進、扶貧幫困、生態修復和環境保護等,實現災區可持續發展。國家發展改革委將會同國家有關部門繼續給予四川積極支援。
去年11月,我省制定並通過了《汶川地震災區發展振興規劃 (2010-2020年)》,勾勒出今後十年的發展藍圖。規劃提出,要用五年時間,基本建成人民安居樂業、城鄉共同繁榮、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美好新家園,促進災區經濟社會全面發展振興,為災區可持續發展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奠定堅實基礎。(記者 梁現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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