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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禁止農民工大運期間陳情討薪 律師:無法律依據

2011年06月03日 22:04:25  來源:京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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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運前夕,深圳設立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嚴肅處理期”。近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在官網公佈文件規定,5月1日至9月30日,嚴禁農民工通過群體性陳情等非正常手段討要工資,否則造成嚴重後果或惡劣影響的,追究其刑事責任。

  這份文件名為《關於切實做好建築行業農民工工資結算支付工作共同維護大運會期間社會和諧穩定的通知》,已發往各區建設主管部門和相關企業、個人。《通知》明確規定,各建築施工企業必須及時做好農民工工資的結算、發放工作,嚴禁以任何理由拖欠農民工工資。

  《通知》規定,5月1日至9月30日為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嚴肅處理期。在此期間,嚴禁發生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的突發事件,凡是因拖欠農民工工資造成群體性突發事件的建築施工企業,主管部門將直接給予不少於3個月的紅牌警示,其間不得在深圳承接工程。

  《通知》還規定,在嚴肅處理期內,嚴禁農民工通過群體性陳情等非正常方式或手段討要工資,凡是組織、參與集體陳情事件的,一律按相關規定嚴肅處理,造成嚴重後果或惡劣影響的,追究其刑事責任。

  深圳市社會組織總會理論研究中心主任王蔚明認為,嚴禁陳情的出發點肯定是為了維穩,出臺這樣一個臨時措施,像此前的“菜刀實名制”一樣,帶有濃厚的行政色彩。政府部門這種臨時性舉措解決不了欠薪的根本問題,反而會傷害城市和政府形象。

  深圳市政協委員、律師劉輝同樣認為,政府部門在做出類似決策時,沒認真進行分析研究。禁止陳情討薪,找不到任何法律依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沒有任何權力禁止陳情。“他們超越了這個行政許可權,從執行效果上看,對施工企業可能會有一定的約束力,但對農民工不具約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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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