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科學技術獎勵工作辦公室23日表示,2011年度國家科技獎勵推薦和受理工作已于3月中旬結束,共收到各推薦單位推薦的國家自然科學獎、國家技術發明獎和國家科技進步獎項目1150余項。
據悉,自受理項目公佈之日起40日內,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對公佈項目的創新性、先進性、實用性及推薦材料真實性和項目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單位持有異議的,均可以書面向國家科學技術獎勵辦提出,並提供必要的證明文件。
“為便於核實查證,提出異議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表明真實身份,並提供聯繫方式和證明其觀點的必要證據材料。個人提出異議的,應當在書面異議材料上簽署真實姓名;以單位名義提出異議的,應當加蓋本單位公章。國家科學技術獎勵辦按有關規定對其身份予以保護。匿名和超出期限的異議不予受理。”國家科學技術獎勵辦相關負責人説。
目前,形式審查合格的2011年度國家自然科學獎推薦項目、國家技術發明獎推薦項目(通用項目)以及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推薦項目(通用項目)已經在科技部網站(http://www.most.gov.cn)和國家科學技術獎勵辦網站(http://www.nosta.gov.cn)公佈。
2月初,科技部和國家科學技術獎勵辦撤銷西安交通大學原教授李連生等2005年獲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二等獎的決定,收回獎勵證書,追回獎金。這是我國“第一例”因學術造假被撤銷的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獲獎項目。(記者 余曉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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