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之如繪(人民圖片)
【網友熱議】
本是職責所在,何必再設機構
“馬上就辦”應成作風
“馬上就辦”機構的出現,僅僅是有限的“量變”;只有當“馬上就辦”成為工作作風才是“質變”。從量變到質變的過程中,制度建設與創新,行政問責的深化,是最有力的驅動器與加速器。(網友 王旭東)
反映出行政沉疴
“馬上就辦”反映出行政沉疴,即當地一些政府部門辦事效率低、執行力不夠的問題。只有權責明確,事事到位了,才不至於出現“馬上就辦辦公室”此類的機構。(網友 汪彥玲)
關鍵要治病根
成立特別辦公室,是希望集中整治一些問題。但往往問題沒能解決,卻浪費了行政成本和人力資源。原因就在於“病根”是什麼就該治什麼,行政效率不高,就要從根子上解決問題。(網友 銀玉芝)
“馬上就辦”是分內之事
“馬上就辦”原本就是政府部門職責所在、分內之事,何必新設這麼一個機構來督促原本就該如此的行為呢?政府部門本應時刻秉承“馬上就辦”的行政理念,而不是偶爾表現一下“馬上就辦”的雷厲風行。(網友 薛世君)
[責任編輯:吳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