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加快推進,群眾個人負擔減輕
新農合覆蓋面持續穩固擴大,覆蓋人群達到8.35億人,參合率持續穩定在90%以上。60%以上的統籌地區實行門診統籌。統籌地區政策範圍內住院費用報銷比例逐年提高,最高支付限額提高到全國農民每人平均純收入的6倍以上,在提高農民對重大疾病的抗風險能力方面開展了試點。
提高農村兒童重大疾病醫療保障水準試點有序開展,安徽、江西、湖南、內蒙古等地試點範圍擴大到全省,農村兒童白血病和先心病的補償比已超過70%,符合民政醫療救助條件的家庭可再獲20%的補助。截至2010年9月底,已保障2300多名農村兒童患者得到及時救治。
政府和社會衛生支出佔衛生總費用比重不斷提高,已從2001年的40%提高到61.8%;個人衛生支出佔總費用的比例則逐年下降,已從2001年的60%多降到了2009年的38.2%。
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穩步推進,基層群眾就醫負擔開始減輕
截至2010年底,基本藥物制度已經在57.2%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面實施。安徽、天津、寧夏、吉林、江西、陜西、甘肅、海南等地初步實現了基層全覆蓋。零差率銷售後的基本藥物價格平均下降30%左右。
各地積極推行基本藥物臨床應用指南和基本藥物處方集,確保臨床合理使用。
[責任編輯:吳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