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財政部日前出臺的《關於推進全國美術館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免費開放工作的意見》明確要求,2011年底之前國家級、省級美術館全部向公眾免費開放;全國所有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實現無障礙、零門檻進入,公共空間設施場地全部免費開放,所提供的基本服務項目全部免費。
美術館、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將全面免費開放,是繼2008年博物館、紀念館實現全面免費開放後推進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的又一重要舉措。根據兩部門出臺的《意見》,2012年底之前,各級美術館也將全部向公眾免費開放,具體內容包括:美術館基本展覽實行免費參觀,對於少數特殊展覽,可根據實際情況實行低票價。此外,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免費開放包括兩個方面:一是指公共空間設施場地的免費開放,二是指與其職能相適應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務項目健全並免費向群眾提供。
根據此《意見》,美術館、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將取消原有部分收費項目,包括取消美術館門票收費,取消公共圖書館辦證費、驗證費、自修室使用費、電子閱覽室上網費,取消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存包費,限期取消文化館(站)群眾文化藝術輔導和培訓費,業餘文藝骨幹培訓費,公益性講座、展覽收費。
此外,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將降低非基本服務收費,如公共圖書館深度參考諮詢服務(為讀者收集專題資訊,編寫參考資料,或者進行代查、代譯、複印書刊資料等服務)、賠償性收費和文化館(站)的高端藝術培訓服務等。
《意見》明確,各級財政部門將進一步明確美術館、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公益性文化單位性質,按照“增加投入、轉換機制、增強活力、改善服務”的原則,建立免費開放經費保障機制,保證免費開放後正常運轉並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務。美術館、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應尊重和貼近服務對象的文化需求,在實現均等普惠的公共服務基礎上,逐步增設多樣化服務,重點增加對未成年人、老年人、農民工等特殊人群的對象化服務。
[責任編輯:吳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