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調整住房公積金存貸款利率的通知
建金〔2011〕15號
各省、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直轄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關於上調金融機構人民幣存貸款基準利率的通知》(銀發〔2011〕32號),現就住房公積金存貸款利率調整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從2011年2月9日起,上調個人住房公積金存款利率。當年歸集的個人住房公積金存款利率上調0.04個百分點,由0.36%上調至0.40%;上年結轉的個人住房公積金存款利率上調0.35個百分點,由2.25%上調至2.60%。
二、從2011年2月9日起,上調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五年期以上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上調0.20個百分點,由4.30%上調至4.50%;五年期以下(含五年)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上調0.25個百分點,由3.75%上調至4.00%。
三、從2011年2月9日起,開展利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支援保障性住房建設試點工作的城市,貸款利率按照五年期以上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上浮10%執行。
請各省、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立即將本通知轉發相關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執行。對利率調整後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要及時處理並報我部。
附表:住房公積金存貸款利率調整表
附表:
住房公積金存貸款利率調整表
單位:年利率%
項 目 |
調整前利率 |
調整後利率 |
一、個人住房公積金存款 |
||
當年繳存 |
0.36 |
0.40 |
上年結轉 |
2.25 |
2.60 |
二、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
||
五年以下(含五年) |
3.75 |
4.00 |
五年以上 |
4.30 |
4.50 |
三、試點項目貸款 |
按五年以上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上浮10% |
同前 |
[責任編輯:吳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