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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手闊綽規格豪華 公務接待為何“不差錢”?

2011年06月03日 22:05:41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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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大難問題該如何破解

  “公務接待中的種種不正之風,如果任其存在和發展,必將産生很大的危害。”中國行政體制改革研究會秘書長、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説,“這助長了黨政機關的奢靡、鋪張和攀比之風,推高了行政成本,擠佔了公共資金,還給一些人提供了貪腐機會,更重要的是惡化了幹群關係,使群眾對政府産生信任危機。”

  事實上,豪華接待的問題已經引起了中央的關注。近年來中央連續出臺多部規章規範公務接待。2006年,中辦和國辦就聯合印發《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該規定明確稱:“接待對象需要安排用餐的,接待單位應當按照當地財政部門規定的伙食標準安排,不得超標準安排用餐,提倡自助餐,一般不安排宴請”。2007年開始實施出差和會議定點管理,自2007年1月1日起,《中央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差旅費管理辦法》、《中央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中央國家機關出差和會議定點管理辦法(試行)》施行。

  這些規定可謂切中時弊,但在現實中很難做到令行禁止。豪華接待成了尾大不掉的老大難,這個問題該如何破解呢?

  王錫鋅認為,政府管理領域資訊公開是一個很重要的杠桿。政府資訊公開條例明確強調,所有資訊如果不是涉及到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並且不涉及到公共安全的,都應當對社會公開。費用公開,接受群眾和社會輿論監督才能真正讓國家的“錢袋子”為民所用,從根本上遏制住公務接待腐敗和行政費用的上漲。

  但2008年,瀋陽有位律師曾向當地政府提出要求公開諸如招待費等行政費用,但最終沒有下文。

  除了資訊公開,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竹立家認為,加強執行力也是關鍵,“制度檢查、監督不夠,許多法規條文寫在紙上、説在嘴上、挂在墻上,就是落不到實處,本來是剛性的制度可是一到執行環節就被各個部門‘柔化’了。”

  據了解,我國現行的《行政事業單位業務招待費列支管理規定》制定於1998年。根據該規定,地方各級行政事業單位的業務招待費,“指在接待地發生的交通費、用餐費和住宿費”,“開支標準……不得超過當年單位預算中‘公務費’的2%”。而“中央級行政事業單位的業務招待費不得超過當年單位預算中‘公務費’的1%”。

  但是,“對於公務費中財政安排的專項會議費、專項器具設備車船保養修理費及其他一次性專項經費,在計算業務招待費時應予以扣除。”

  汪玉凱説:“有兩個原因導致了公務接待腐敗嚴重。一是,目前相當多的公務接待費用在預算外迴圈,很難掌握具體數目;二是,在各級政府預算及其執行的權力分配格局中,實際決定權掌握在政府而非人大手中。政府既是預算的編制者,也是預算的執行者,人大難以監督。”

  “要杜絕公務接待腐敗,首先就要從根本上肯定人大的財政預算權,應建立政府行為預算硬約束的制度框架,讓人大可以通過預算制約、監督政府開支。不能像現在一樣,政府自己監督、自己花錢。”汪玉凱説,“公務接待消費必須全部納入預算,並且公開接受媒體、公眾的監督。另外,必須依照合理的原則,制定每個級別招待的規定和標準,並對違法者嚴格問責。”

  但也有專家認為,將公務接待全部納入預算,超過預算的公務接待一分都不能花的措施值得肯定,但問題是,如果不從上級部門入手,不遏制上面的人白玩、白吃、白拿,光打擊下級接待部門,恐怕效果不大。對基層政府來説,打破“潛規則”就要冒得罪上級部門、單位的風險,當一個地方的發展過多受到條條塊塊行政權力掣肘時,它必然需要用“討好”這些權力的方式,為地方發展打開通道。他説,“將公務接待費用納入預算只是一種手段,公務招待腐敗,歸根結底還是因為中國沒有公共財政的概念,也缺乏對政府財權控制的監督機制,治本之策是要建立一套科學合理、公正公開的公共財政體系。”(記者 田國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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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吳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