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於
礦山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隊伍
開展預防性安全檢查工作的指導意見
安監總應急〔2010〕14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安全生産監督管理局,各省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有關中央企業: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産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號)精神,強化安全生産應急管理基層基礎工作,加強礦山、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隊伍(以下簡稱應急救援隊伍)建設,現就應急救援隊伍開展預防性安全檢查工作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1.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繼續深入開展“安全生産年”活動,按照“預防與應急並重,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的工作要求,充分發揮應急救援隊伍在預防性安全檢查、重大隱患排查中的作用,促進安全生産狀況持續穩定好轉。
2.工作目標。
通過組織應急救援隊伍開展預防性安全檢查,促進各類風險隱患的深入排查治理,超前防範事故;各級應急救援隊伍根據所在區域主要風險隱患和重大危險源特點,熟悉救援環境,開展有針對性的應急演練,提高應對和處置突發事件的綜合能力。
二、組織和實施
預防性安全檢查工作由地方各級安全監管部門、駐地煤礦安全監察機構(以下統稱安全監管監察部門)組織實施。各級安全監管監察部門要針對轄區內礦山和危險化學品企業數量、重大危險源狀況、應急救援隊伍與服務範圍內企業簽訂救援協議等情況,制定並下達年度預防性檢查工作計劃,每年至少應組織2次預防性安全檢查活動。
各級安全監管監察部門要定期組織應急救援隊伍進入生産經營場所開展預防性檢查,建立應急救援隊伍開展預防性安全檢查工作的考核、考評制度,完善工作機制,交流工作經驗,並對在預防性安全檢查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預防性安全檢查的具體工作由各應急救援隊伍實施。應急救援隊伍應根據安全監管監察部門下達的年度預防性安全檢查工作計劃,制定本隊預防性安全檢查實施方案。要按照實施方案,做好與日常值備班工作的統籌安排,適時開展預防性安全檢查工作。
應急救援隊伍在預防性安全檢查結束後應及時向受檢單位通報檢查結果,提交隱患整改建議書,雙方簽字確認後,報送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對存在重大事故隱患、嚴重威脅生産安全的單位,要立即責令其停止生産,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
三、檢查的範圍和重點內容
1.檢查範圍。
預防性安全檢查的範圍包括:應急救援隊伍所在的生産經營單位,與有關應急救援隊伍簽訂救援服務協議的生産經營單位,以及有關安全監管監察部門統一安排由有關應急救援隊伍參與檢查的其他生産經營單位。
2.檢查重點內容。
按照深入開展安全生産“三項行動”的要求,遵循“查大系統、治大隱患、防大事故”的原則,重點檢查企業應急預案的制定、培訓、演練情況;應急物資配備與存儲情況;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或簽訂救援協議情況。
煤礦企業:重點檢查礦井通風系統是否合理,通風設施是否完善,通風設備是否完好及礦井反風演習情況;突出礦井瓦斯抽放系統運作情況和綜合防突措施的執行情況;火區管理情況和防滅火措施的落實情況;水害防治措施的制定與執行情況。
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企業:重點檢查是否實現機械通風及通風系統是否合理;通風設備、設施是否完善;提升運輸設備是否安全可靠;防滅火措施是否制定並嚴格執行;水害防治措施的執行情況。
有尾礦庫的企業:重點檢查觀測或監控設施是否完善可靠;庫區周圍是否存在山體滑坡、垮塌和泥石流隱患;是否存在超量儲存、超能力生産等情況;從事尾礦庫放礦、築壩、排洪和排滲設施操作的專職作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和持證上崗情況。
危險化學品企業:重點檢查生産裝置正常開停車和緊急停車安全規程的建立與執行情況;在檢修、維修作業中,動火作業、進入受限空間作業等特種作業安全管理制度執行情況;危險化學品儲存的安全距離、消防設施和應急器材的配備情況;儲罐區的安全制度、安全儀錶與報警裝置的運作情況。
四、工作要求
1.各級安全監管監察部門要充分認識應急救援隊伍開展預防性安全檢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強對應急救援隊伍開展預防性安全檢查工作的組織領導,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研究部署,指導應急救援隊伍有序、有效地開展好此項工作。對存在安全隱患的企業,要下達整改指令,督促其及時整改落實。對檢查中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要登記建檔,明確專人跟蹤督辦。對存在危及人身安全重大隱患的企業,要責令停産整頓,拒不停産整頓的,要堅決依法予以取締,確保預防性安全檢查取得實效。
2.各生産經營單位要自覺接受和積極配合應急救援隊伍對本單位的安全檢查,主動提供有關安全生産的圖紙資料和規章制度,對應急救援隊伍的檢查不得拒絕和阻撓。對查出的問題和重大隱患要制定整改措施,明確整改時間,落實整改責任和資金,及時解決問題和消除隱患。
3.各應急救援隊伍要通過開展預防性安全檢查工作,熟悉企業生産和救援環境,了解企業的主要隱患和重大危險源及其應急預案,有針對性地研究和制定科學的應急救援與處置方案,配齊相應的應急救援裝備,開展應急救援演練,不斷提升應對各類突發事件的綜合救援能力。
4.各應急救援隊伍的主管部門(單位)要全力支援應急救援隊伍開展預防性安全檢查工作,在資金、人員、裝備等方面提供便利條件,確保預防性安全檢查工作順利開展。
5.各級安全監管監察部門要認真研究和總結應急救援隊伍開展預防性安全檢查工作的經驗和存在的問題,逐步規範和完善檢查的內容、標準、程式和方法,不斷提高預防性安全檢查的效果。
[責任編輯:吳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