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整治工作按照保障科學發展的總體要求,建立“政府主導、國土搭臺、部門聯動”的組織方式和“統籌規劃、整合資金、整村推進”的工作機制,重點開展農田整治
主要取得四方面成效:
增加了有效耕地面積,提高了耕地土地品質
改善了農村生産生活條件,提高了農村土地的節約集約利用水準
增加了農民收入,促進了新農村建設
擴展了城鄉建設發展的空間,促進了城鄉統籌發展
農業規模化、産業化經營等都離不開農村土地整治。就近年來我國農村土地整治情況,記者採訪了國土資源部耕地保護司司長朱留華。
問:當前我國農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進展如何?
答:近年來,國土資源部與一些地方政府按照十七屆三中全會決定和中央文件關於大力推進土地整治的要求,共同探索並規範以土地整治(整理復墾開發)與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試點為平臺,統籌使用相關涉農資金,整體規劃、整村(鎮)推進田、水、路、林、村綜合整治,取得了明顯成效,已成為促進新農村建設和城鄉統籌發展的有效抓手。
問:如何規範推進農村土地整治工作?
答:我們按照保障科學發展的總體要求,將土地整治與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相結合,建立“政府主導、國土搭臺、部門聯動”的組織方式和“統籌規劃、整合資金、整村推進”的工作機制,重點開展農田整治,增加耕地數量,提高耕地品質,改善農業生産條件,這是首要任務。有條件的地區,對農村散亂、廢棄、閒置的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進行整治,首先復墾為耕地,其次滿足農民建房、村莊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配套設施建設,再次留足發展非農産業用地,最後按照城鄉建設用地總量不增加的原則,運用增減掛鉤政策,將農村節余的建設用地指標調劑到城鎮使用,有利於小城鎮的發展,同時,獲得的土地收益返回農村用於新農村建設,促進城鄉統籌發展。
問:農村土地整治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
答:通過10多年的農村土地整治,我們主要取得了四方面的成效:
第一是增加了有效耕地面積,提高了耕地土地品質。通過農村土地整治,一方面對於主要耕作區的田塊、田坎、溝渠、田間道路等進行了建設性的改造,建設了一批適應現代農業發展要求的高標準的基本農田,農業基礎設施有了明顯改善;另外一方面,及時對農村不合理利用的建設用地進行復墾,增加耕地面積。
二是改善了農村生産生活條件,提高了農村土地的節約集約利用水準。一些地方通過對農村散亂、廢棄、閒置的建設用地進行整理復墾,配套建設公共服務設施,節地率達到30%到50%,提高了農村土地集約節約利用水準。
三是增加了農民收入,促進了新農村建設。通過農村土地整治,一方面引導和促進了農業規模化、産業化經營,進一步提升和釋放農業生産力;通過農村住房、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和土地整治工程施工,有利於促進農民就業和增加農民收入。另一方面,通過建設用地節余指標有償使用,實現以城帶鄉,解決了部分資金問題,推動了新農村建設。
四是擴展了城鄉建設發展的空間,促進了城鄉統籌發展。一方面,節約出來的一部分集體建設用地可以直接用於當地發展非農産業,壯大村級集體經濟;另一方面,按照城鄉建設用地總量不增加的原則,運用增減掛鉤政策,將農村節約的土地安排于城鎮建設,優化了城鄉用地結構和佈局。
問:針對農村土地整治中存在的問題,應採取哪些措施?
答:針對農村土地整治中存在的問題,我們主要採取以下幾項措施:一是堅持政府領導,建立共同推進工作的機制。這項工作以地方政府為主導,統籌各部門資源,發揮綜合效益。通過建立和完善國土部門提供農村土地整治和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結合這一平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群眾積極參與、聚合相關涉農資金的聯動機制,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注重統籌規劃,有效控制整治規模。農村土地整治堅持規劃先行,主動與城鄉建設、産業發展、生態建設、新農村建設等規劃有機結合,科學合理佈局生産、生活、生態用地,實現耕地增加、用地節約、佈局優化、要素集聚的目標。
三是尊重農民意願,確保農民受益與保持農村特色。在土地互換和利用方式、舊房拆遷、新居建設等方面要提供多種選擇,實行公告公示;凡涉及房屋拆遷等財産權益的,必須徵得農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同意,不同意的不得實施。
四是堅持量力而行,防止大拆大建。農村土地整治要符合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準,順應農民改善生産生活條件的願望和能力,先示範、後推開,不具備條件的不得開展。
五是強化考核監管,確保工作實效。將耕地總量不減少、品質有提高、建設用地規模不擴大、集約節約用地水準有提高、農民權益有保障等作為約束性指標,加強工作監管和考核,嚴格執行農村土地整治的各項管理制度和標準。
[責任編輯:王怡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