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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大名縣委書記自我限權 被指挑釁官場“潛規則”

2011年06月03日 22:08:00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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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知天命之年,王曉樺成了河北省大名縣的風頭人物。他是一個性格複雜的官員,一個不斷嘗試著改革而又稍有顧慮的人;他做過黨校教師,文章寫得頭頭是道,卻不喜歡被稱作“學者型官員”;性情溫和,卻無法容忍下屬的錯誤,曾把人罵得狗血淋頭;他有主見,做事雷厲風行,不喜歡廢話,厭惡應酬,甚至有點“不合群”,很少在公開場合露面。簡單來説,他是一個有魅力的改革者,一個執著地改變這個貧困縣城官場習氣的縣委書記。

  但當靠在一張寬大的真皮沙發上,他會宣稱自己做的只是一個縣委書記最起碼的本分。

  上任一年多,他給這座位於河北東南角的縣城帶來了很多肉眼看得見的變化。他拓寬了一些街道,正在恢復“大名府”的古城墻。不過,一些街道兩旁仍然破敝,交通仍然混亂,人們的錢包並沒比以前鼓多少,甚至連那座已經用了50年的縣委機關辦公樓,樓梯還是嘎吱嘎吱響。王曉樺還雄心勃勃,力圖在某種程度上改變這座縣城乃至這個國家最重要的東西。他改變的是官場生態。

  他處理有問題的官員;他把官員的電話號碼貼在單位的門口;他甚至要求官員們每週二早晨到街上打掃一次衛生,除極端天氣外,雷打不動。

  最關鍵的改革是官員任命制度。2009年春節前上任後,這名新任縣委書記用兩個月時間,連續起草了10份文件變更幹部任用制度。從此,起碼在形式上,想在這座縣城裏成為一名官員的人,除了要獲得組織部和縣委常委(委員)的認可外,還要贏得同事和普通百姓的投票。

  這些舉措招來議論紛紛。有人覺得,這是對官場“潛規則”的恣意挑釁,必然阻力重重;也有人説,這項改革,實質上是“縣委書記對自己權力的限制”;有人則把這一切與“民主”聯繫在一起。

  王曉樺則用他慣有的幹練語氣表示:“我也是在保護自己。”

  縣委書記問一句“有意見嗎”,大家就不好説什麼了

  與所有嫌權力不夠大的官員不同,王曉樺主動“捆住”了自己的手,而且是以一種急不可耐的方式。

  大名縣縣委組織部部長龐耀洲回憶説,在改革剛開始推行的那段時間,每過幾天,縣委書記王曉樺就會拿著一個文件的草稿要他修改,有時候甚至是在夜裏。時間很緊張,兩三天內就要給出修改意見。修改完畢後,王曉樺就立刻召開常委討論會,通過後就正式發文件,“時間通常都很短”。

  這些列印出來的文件草稿,內容十分廣泛,既包括縣委書記的用人行為規範等原則性文件,又包括設立封閉寫票臺等操作性文件。同時還有一些列印好的表格。

  “每一個流程規定得都很細,一看就能明白,操作性非常強。”龐耀洲如此評價。

  只用了兩個月,大名縣就拋棄了已經在這裡存在多年的舊的幹部任用制度。2009年6月,新制度第一次運作,一名副科級幹部升為正科級。

  當了7年縣委書記,王曉樺對舊制度非常熟悉。他剛到大名上任不久就與這種制度進行了正面接觸:一些老同事前來拜訪新任縣委書記,其間就有人提出,希望他“照顧一下某某”。

  從政之前,他在邯鄲地委黨校當過8年半教師,教經濟管理史,還寫過一些制度分析的文章。做官以後,他認真分析過幹部任用制度。

  結果他發現,在幹部任用上,“民主與集中脫節了”。

  在王曉樺看來,任命官員時一把手權力過度集中,“幾乎不受任何有效制約”。這種現象在某些地方愈演愈烈,衍生出了一些權錢交易的腐敗現象。

  龐耀洲對這種現象同樣感觸頗深。他去年才到大名縣任職,之前的10多年時間內,一直在邯鄲市市委組織部工作。那期間,他耳聞目睹了不少怪現狀。

  “有個地方明碼標價,鎮長5萬元,鎮黨委書記七八萬元,有的職位甚至開出了50萬元的價格。”龐耀洲説。

  按照之前的規定,領導提出任用幹部的建議後,組織部就去派人考察,最後將考察結果呈報給縣委常委會,由常委會決定。

  “縣委書記主持會議,先由組織部講考察報告,接著縣委書記就開始徵求意見。”龐耀洲説,“表決通常是投票表決或者口頭表決。縣委書記問一句‘有意見嗎’,大家就不好説什麼了。有一半以上的常委會委員通過即可,個別有意見的也不影響結果。”

  另一種形式則是“大會民主推薦制度”。在這種制度下,所有具備晉陞資格的人都可能成為被推薦對象。誰的選票多,誰就能陞官。

  這種方式,王曉樺稱之為“放任式民主”。他在一篇文章中寫道:“原本用來消除一把手用人權力過度集中之弊的制度安排,因其簡單化而引發出拉票賄選及朋黨政治的新問題。”

  成安縣職教中心副校長李永彬坦言自己是這種制度的“犧牲品”。2006年,李永彬與同事競選副局長一職。因自己“沒有拉票”,結果第二輪以一票之差落選。

  “這就看自己活動不活動。要是連個電話都不打,別人就以為自己不參與競選了。在這樣的競選中,老實人吃虧。”李永彬説。

  為解決新出現的問題,近年來又提出了“既看票又不唯票”的原則。大會民主推薦依舊進行,但是得票最多的人未必就能升遷。“票決成了走過場。”一名幹部如此評價。

  王曉樺覺得,這種制度很難解決拉票與賄選的問題,並且為一把手用人的私下交易提供了便利。這些問題,他早爛熟於心,就開始想辦法。

  到大名履新之前,王曉樺在大名縣以西的成安縣工作過8年,前兩年零三個月任縣長,其後一直任縣委書記。在成安時,他以改革著稱,先是推廣“社會旁聽制”,在人事任免和重大問題決策的常委會和全委會上,邀請社會各界現場列席旁聽;2008年,他又主持推行了幹部任用制度改革,並用新辦法成功地任用了4名幹部。

  僅僅一年後,他帶著這套制度來到了大名,併發起了“縣委書記限制自己的權力”的改革。

  通過民主投票的考驗,選出來的人一定不會太差

  根據新的幹部任免制度,要在大名縣當一個副科長,並不是件容易的事。

  首先,有空缺名額的單位領導以及縣一級的官員,可以以集體或個人名義,對合適的人選進行書面的“預提名”,並填寫好“預提名責任書”,一併提交給被提名人單位的黨委。被提名人單位黨委投票産生正式的預提名人選。

  這個人選,除了要經過公開、上報、縣委組織部和紀委等部門的資格審查等程式,還要在本單位進行民主測評和民主推薦。經過3輪民主推薦後勝出的人選,將進入組織部考察程式,最後交由縣委常委會票決。

  在初始預提名、正式預提名、公開預提名人選、資格審查和民主推薦這5個步驟中,權利每行使一次,都伴有相應的責任。

  比如預提名權,單位及縣級領導班子每一個人都有。但一旦發現被提拔的人提拔前存在嚴重問題等情況,縣委將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追究預提名責任人(以集體名義預提名的,單位主要領導為預提名責任人)的責任。

  “不能讓當官的亂來,哪個環節出了問題,哪個環節的責任人就要負責。”王曉樺説。

  有了連帶責任,推薦幹部就變得謹慎了。縣裏曾有一個機關的領導,以個人名義推薦了一個人。組織部在考察時,發現被推薦人以前有過違紀現象,但在預提名責任書中沒有體現。為此,這個被推薦人被取消了資格。

  “推薦人沒有受處罰。機關裏面的人和我們都知道他推薦的人沒通過,他一定也會感到不好意思的。”大名縣委組織部一名幹部説。

  王曉樺非常看重預提名這一個環節。在他看來,這個環節是“集中”的有力表現,體現了“黨管幹部”的原則。“單位的領導班子、黨委班子,就是要發現優秀人才。這些人再通過民主投票的考驗,選出來的人一定不會太差。”

  他很清楚,這樣做必然會觸動一些人的利益,但還是堅決地推行。

  這名縣委書記做起事情來有股能堅持的狠勁兒。他抽過很多年的煙,一天將近兩包。但4年前,他和別人打賭,硬是將煙戒掉了。至今,他仍放不下煙,經常會拿一支煙在手裏,實在想抽了,就吃一點煙絲,甚至吃掉過整支煙。但為了遵守那個賭約,一口也不抽。

  大名縣的一些老幹部,對王曉樺推行的新制度連聲稱讚。一名老幹部説:“只要把工作幹好,就有上升空間。不要溜須拍馬了,不要跑官要官了,成本和風險都小了。我想除了那些本身沒有多少能力、不求上進的人,沒有人會反對。時間長了,當官的也會理解。誰也不想犯錯誤。”

  這套新制度推行以後,王曉樺也省心了。“別人找過來,我就告訴他,按制度走吧。時間長了,大家就不找我了。”

[責任編輯:王艷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