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政府網消息,國務院今日發佈通知,印發《玉樹地震災後恢復重建總體規劃》,要求各地區、各部門樹立全局意識,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全面做好恢復重建各項工作。《規劃》提出,力爭用三年時間基本完成恢復重建主要任務。將採取特殊的支援政策和保障措施,並將加強對恢復重建資金和物資使用各環節的監督檢查,確保資金和物資合規使用。
通知指出,玉樹地震災後恢復重建工作事關災區緊迫的民生問題和長遠發展,事關三江源地區生態保護,事關民族團結和社會和諧穩定,具有重要和深遠的意義。
2010年4月14日7時49分,青海省玉樹地區發生7.1級強烈地震,人民群眾生命財産遭受嚴重損失。《規劃》指出,玉樹地震給災區人民生命財産造成重大損失。截至2010年5月30日18時,遇難2698人,失蹤270人。居民住房大量倒塌,學校、醫院等公共服務設施嚴重損毀,部分公路沉陷、橋涵坍塌,供電、供水、通信設施遭受破壞。農牧業生産設施受損,牲畜大量死亡,商貿、旅遊、金融、加工企業損失嚴重。山體滑坡崩塌,生態環境受到嚴重威脅。
《規劃》提出的重建目標是,力爭用三年時間基本完成恢復重建主要任務,使災區基本生産生活條件和經濟社會發展全面恢復並超過災前水準,生態環境切實得到保護和改善,又好又快地重建新校園、新家園,為建設生態美好、特色鮮明、經濟發展、安全和諧的社會主義新玉樹奠定堅實基礎。
《規劃》提出,災後恢復重建必須依法在統一的城鄉規劃、土地利用規劃和重建規劃指導下進行,按照規劃確定的目標、原則、空間佈局和控制要求進行項目建設,因地制宜,創新機制,統建與分建相結合,統籌兼顧,突出重點,分步實施。
《規劃》指出,鋻於玉樹地區的特殊困難,採取特殊的支援政策和保障措施,恢復重建所需資金以中央財政安排為主,同時採取更加優惠的稅收、金融、土地、援助、援建等政策措施。
《規劃》強調,加強對恢復重建資金和物資使用各環節的監督檢查,確保資金和物資合規使用。及時公佈災後恢復重建進展情況,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加強對恢復重建資金、物資使用以及重點項目全過程的跟蹤審計,定期公佈審計結果。
[責任編輯:孫金誠]